國務院發布的檔案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
- 發布單位:國務院
國務院發布的檔案 。
為了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基礎功能,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對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開發行,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
會議通過《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草案明確,在決定施行之日起兩年內,授權對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開發行實行註冊制度。待全國人大...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在北京經表決,通過了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 決定指出,為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基礎...
第一條 為了規範證券發行和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存托憑證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過程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於股票公開發行核准制度的有關規定。本次註冊制試點總體分為上交所審核和證監會註冊兩個環節,證監會對上交所的審核工作進行監督,建立健全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
I 全國人大常委會註冊制授權檔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 3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延長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
附錄附錄1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322)附錄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 (350)附錄3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第一條 為規範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試點註冊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活動,促進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的發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修訂後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決定(2015年8月2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2015年12月27日)(二)...
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修訂後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實施意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
所謂“假定發行”(When Issued),又稱“虛股交易”,是指當債券公告發行至實際發行日,市場已就該期債券進行買賣交易,而該預期交易之成交利率會反應參與者對當時利率環境與趨勢的看法,所以可以作為投標利率的參考,而因為預期交易負交割...
在股票發行實行核准制的情況下,一國的法律法規對股票發行規定若干實質性的條件,這些條件因股票發行的不同類型而有所區別。我國《公司法》、《證券法》和相關的法規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配股、增發、發行可轉換債券、公開發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