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批准有關高等學校試辦示範性軟體學院的通知

關於批准有關高等學校試辦示範性軟體學院的通知,是教育部、國家計委於2001年12月3日發布的關於“示範性軟體學院”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批准有關高等學校試辦示範性軟體學院的通知
  • 發文字號:教高[2001]6號
  • 發文機構教育部、國家計委
  • 發文時間:2001年12月3日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2001年12月3日,教育部、國家計委發出《關於批准有關高等學校試辦示範性軟體學院的通知》。

檔案全文

教育部 國家計委關於批准有關高等學校試辦示範性軟體學院的通知
教高[2001]6號
有關省、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計委,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有關高等學校:
為適應我國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要求和軟體產業發展對人才的迫切需要,實現我國軟體人才培養的跨越式發展,教育部和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共同研究決定選擇部分高等學校,採取多項扶持政策,支持其試辦示範性軟體學院。這是新時期推進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經統一部署、有關高校申報和專家評審,現決定首批批准北京大學等35所高等學校試辦示範性軟體學院。為做好示範性軟體學院的建設工作,現將有關意見通知如下:
  一、要將建設示範性軟體學院作為進入新世紀跨越式培養軟體人才的重大舉措落實好。《國務院關於印發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00]18號)中明確提出通過政策引導,鼓勵資金、人才等資源投向軟體產業,進一步促進我國信息產業快速發展,力爭到2010年使我國軟體產業研究開發和生產能力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實現這一政策目標,加快軟體人才培養是重要保證。建設示範性軟體學院是我國軟體產業人才培養方面實現跨越式發展的一次重大改革嘗試,旨在為我國軟體產業的發展帶來新的推動力。各示範性軟體學院要抓住機遇,加快建設步伐,努力成為我國有重要影響的多層次實用型軟體人才培養基地。
  二、要將建設示範性軟體學院作為加大高等教育人才培養結構調整力度,推進用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重要舉措抓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畫綱要》提出,要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發揮後發優勢,實現社會生產力的跨越式發展。各示範性軟體學院要在加大軟體專門人才培養力度的同時,把培養大批各類複合型軟體人才作為重要任務,為用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準備堅實的人才基礎。示範性軟體學院可以從所在學校二年級後在校本科生中招生;可以開展軟體方向第二學士學位辦學;可以招收軟體方向工程碩士研究生;可直接從應屆本科畢業生中招收工程碩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和規模由所在學校自主確定,國家不安排招生計畫數。
  三、建設示範性軟體學院要以進一步推進辦學機制改革,主動推進國內合作辦學與中外合作辦學,推動產學研緊密結合為基本辦學模式。可以多途徑探索合作辦學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由高等學校與國內外企業合作,拉動社會資金投入,按運作企業化、辦學專業化、後勤社會化的模式興辦。示範性軟體學院應把開展切實有效的產學研合作作為推進辦學模式改革的重要方面,要與國家級軟體園、著名軟體企業、公司建立穩定的合作途徑和條件優越的軟體實習基地,要使學生能夠參與實際的軟體開發工作。
  提倡並鼓勵各示範性軟體學院與美國、印度、英國、以色列、愛爾蘭等國家的大學、軟體公司或企業開展合作辦學,特別要重視同國外軟體公司合作建立高年級學生的實習基地,使學生在學習階段就了解國際軟體產業的發展,逐步熟悉國際軟體產業市場,為他們以後的創業打下一個好的基礎。在同國外大學和軟體公司、企業的合作中,逐步建立起我國軟體人才成本低、質量好的優勢。
  四、示範性軟體學院要大力推進教學改革和建設,按照國際通行規則組織實施教學活動。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培養具有國際競爭能力的多層次實用型軟體人才為目標,切實做好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要加強計算機與數學等相關學科、軟體與硬體的有機結合,加強CMM、ISO9000等工程管理以及系統分析和系統設計等方面的教學內容。使用國際上最新優秀原版教材、使用雙語授課的課程均要努力在短期內達到課程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
  五、示範性軟體學院應把保證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始終作為學院辦學的生命線。要聘請國內外知名教授和軟體專家授課,建設學術造詣高、教學和軟體開發經驗豐富的教師隊伍。要十分重視硬體建設,儘可能提供一流的教學與實驗條件。要制定和實施保證名師上講台的措施以及聘請國內外高水平教師的政策和保障機制,建立健全教學質量保證體系,努力把示範性軟體學院的教學質量辦成國際上的一流水平。
  六、示範性軟體學院也是試點性軟體學院,提倡和鼓勵根據自身特點,立足所在地區實際,選擇不同的國外大學或公司開展中外合作辦學,形成不同特色,不搞一種模式。各示範性軟體學院應積極探索教學模式的改革,結合本院優勢以及本地區軟體產業發展的實際需求,努力辦出自身的特色和水平。
  七、經批准的示範性軟體學院,原則上允許其按辦學成本制訂學費標準,報當地物價部門審批。具體標準和審批辦法待教育部、國家計委與有關部門協商確定後,另行通知。同時,各示範性軟體學院應制訂保證經濟困難學生就讀機會的配套措施,通過建立貧困學生獎(貸)學金制度等,支持成績優異的貧困學生完成學業。
  八、要把辦好示範性軟體學院同建設一批國內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學緊密結合起來。示範性軟體學院所在學校黨政領導要高度重視軟體學院的建設和發展,把它作為向新興學科的高水平進軍、大力度的學科結構調整、全面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抓好中外合作辦學、促進產學研結合,直到為本地區經濟結構調整做出貢獻的一項重大舉措抓好抓實。
  有關高等學校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和《教育部關於試辦示範性軟體學院的通知》(教高[2001]3號)提出的建設目標和試點內容,儘快組織示範性軟體學院的建設和實施工作。
    二OO一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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