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集2014年度第二批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項目的通知》是為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項目而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徵集2014年度第二批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項目的通知
- 性質:文案
- 類型:通知
- 對象:中日青少年
中央各有關部(委)外事司,各有關省、市、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科技廳(委、局):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與日本科技振興機構(JST)聯合啟動的“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項目(櫻花科技計畫)”第一批申報工作已經結束。現就第二批項目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方式
根據中日雙方就該項目簽署的合作協定,中方申報單位(即派遣單位)與日方擬接收單位達成合作意向後,雙方各自向項目主管部門(中方為科技部,日方為日本科技振興機構)提交申報材料。具體方式為,中方申報單位填寫項目申請表(見附屬檔案2),報各自外事主管部門(中央部委報外事司,地方省、市報科技廳、委、局),再由外事主管部門以公文形式報送至科技部中日技術合作事務中心。
擬參與該計畫但無日方接收單位的有關機構也可進行申報,雙方歸口管理部門將酌情協助推動相關合作。徵集結束後,暫無日方合作單位的申報項目將列入“櫻花科技計畫”派遣單位專用資料庫,作為今後推動合作的候選項目。科技部中日技術合作事務中心和日本科技振興機構分別負責向雙方申報單位通報年度項目評審結果。
二、項目申報時間
本次申報截止時間為7月18日(周五)。請中方申報單位於截止日期前將申請表電子版報至科技部中日技術合作事務中心,紙質版蓋章申請表及公函可延後,最晚於7月31日前寄送至中心(以寄到日期為準)。
三、中方項目管理執行單位及相關事宜
科技部中日技術合作事務中心作為中方項目管理的執行單位,負責中方各項組織與實施工作。
項目立項及派遣人員確定後,出國手續等後續事宜由各派遣單位自行辦理。項目結束後,派遣單位應在一個月內將執行總結報至中心,逾期不報將取消下年度項目申請資格。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