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集2013年度中葡先進材料聯合創新中心項目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葡萄牙共和國科學技術合作協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與葡萄牙共和國教育科學部關於科技創新合作的諒解備忘錄》,為推動中葡在先進材料領域科研合作及產業化,中國科技部與葡萄牙教育科學部聯合啟動2013年度中葡先進材料聯合創新中心項目徵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徵集2013年度中葡先進材料聯合創新中心項目的通知
  • 時間:2013年
  • 內容:中葡先進材料聯合創新中心項目
  • 性質:通知
申報說明,申報方法,申報及立項時間,聯繫方式,

申報說明

1、中葡先進材料聯合創新中心是由中國科技部與葡萄牙教育科學部共同設立的合作平台,旨在加強產學研合作機制下企業的參與和創新成果的轉化。該中心在中方依託浙江大學。
2、2013年度中葡先進材料聯合創新中心合作項目徵集領域及範圍如下:
- 生物醫學材料(Biomedical materials)
- 納米技術和納米材料(Nanotechnology and Nanomaterials)
- 可持續材料(Sustainable materials)
- 能源材料(Materials for Energy)
3、項目應由中葡雙方合作單位共同申報,有明確的合作計畫並具有產業化前景。
4、中葡雙方共同最多資助3個合作項目,葡方資助額度總計30萬歐元。中方提供同等資助額度。
5、中方項目單位應在項目申報前與葡方合作單位簽訂合作協定,並最晚於項目執行前與葡方合作單位就項目合作具體事宜(合作範圍、合作路線及相關智慧財產權問題等)達成一致。
6、各項目組織推薦部門將對申請進行初選,最終推薦不超過2個項目申請。

申報方法

1、中葡雙方項目合作單位須分別向中國科技部國際合作司、葡萄牙科技基金會(FCT)提交申請材料。雙方提交的項目英文名稱、中外合作單位和項目申請人必須一致。單方申報的項目無效。
2、中方申報採取離線方式。請從“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網”的“檔案下載”欄下載“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項目建議書(2013版).pdf”檔案,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開,按照建議書的格式及字數要求直接填寫,請勿更改原始檔案的格式或另行製作檔案填寫。
另請用中英文填寫項目建議書信息表作為建議書的附頁(見附表)。
填寫完畢後,列印紙質版,交項目推薦部門審核蓋章(一式兩份)後統一報送至科技部國際合作司歐洲處。
報送紙質版申報材料的同時,請將電子版材料傳送至,郵件主題格式為“中葡先進材料聯合創新中心-項目單位-項目名”。未遞交電子版材料的項目,將不予受理。
項目組織推薦部門指申請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科技廳(委、局),或申請單位所隸屬的國務院各部委主管國際科技合作的有關司局。

申報及立項時間

1、從即日起開始申報,截止日期為2013年5月3日。
2、中葡雙方將分別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科技部將根據2013年度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評審的有關程式進行項目評審。
3、雙方將根據各自評審結果共同協商和確定2013年度中葡先進材料聯合創新中心項目支持清單。未入選項目恕不另行通知。

聯繫方式

聯繫人:科技部國際合作司歐洲處,劉永靜、李剛
地址:北京市復興路乙15號,100862
葡方申報聯繫人
(Ms.) Dra. Olga Dias,Project Manager
Found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FCT), Ministry of Educ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v. D. Carlos I, 126-7,1249-074 Lisboa, Portugal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
20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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