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集醫療健康人工智慧套用落地真實案例的通知

各省、區(市)衛生健康委統計信息中心,各有關醫療衛生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規劃》及科技部發布《“十三五”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專項規劃》檔案的相關要求,及時掌握全國範圍內醫療健康人工智慧技術的推廣及套用情況,發揮典型引領示範作用,推動新一代人工智慧技術的套用落地,現向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徵集一批人工智慧技術套用落地案例,經審定後面向社會各界廣泛發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徵集方向
(一)疾病預測干預智慧型化案例。包括但不限於個人健康風險預測、疾病流行和公共衛生事件預測預警、醫療救援、重大活動醫療保障等;醫養結合、慢病管理、營養膳食規劃服務;人群基因組及功能組學分析等。
(二)疾病諮詢智慧型化案例。包括健康管理諮詢、虛擬助手、智慧型全科醫生等針對疾病及健康知識等實現的智慧型化套用等。
(三)疾病診療智慧型化案例。包括但不限於與臨床診療相關的知識庫、資料庫、控制系統、智慧型診斷系統等;與疾病治療康復相關的臨床醫療機器人、護理機器人、手術機器人、康復機器人等智慧型化、專業化服務系統等。
(四)藥物研發智慧型化案例。包括但不限於新藥發現階段與臨床試驗;靶點篩選、藥物發掘、藥物最佳化、服藥依從性管理、藥物晶型預測等。
(五)衛生事業管理智慧型化案例。包括但不限於公共衛生管理、醫院管理、分級診療、醫患溝通、人文關懷的智慧型醫藥衛生監管系統等。
(六)其他套用效果突出,創新性、實用性顯著,示範及推廣價值較高的人工智慧套用落地案例。包括但不限於“防病、輔醫、研藥、協管”等方面的智慧型化需求。
二、徵集程式
(一)請申報單位於2019年1月1日後登入網址下載模板填寫人工智慧套用落地案例相關申報材料,並對申報材料嚴格審核把關。申報系統將於1月14日開放。申報材料要求實事求是、重點突出、具有較強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各申報單位可提交不超過五個案例,申報截止日期:2019年3月20日。
三、評選方式
統計信息中心將對提交材料進行形式審查,並委託區域衛生信息化、醫院信息化、醫療人工智慧行業知名專家組成評審小組對案例進行評審,我中心將對優秀案例匯集成冊,經核定後予以公開,供各方面參考。
四、其他要求
(一)申報案例須充分體現人工智慧技術在醫療健康行業的特徵和作用,具備一定的先進性、代表性、創新性和實用性,在促進醫療健康行業套用等方面成效明顯,並取得了一定經驗。對相關行業或企業具有較強借鑑意義和推廣價值。
(二)申報案例要確保真實性,數據準確,具有較強的邏輯性和可操作性。效果可量化、可評價,杜絕一切虛構和虛假現象。
(三)相關評測報告及證明材料等請一併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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