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改水防治地方性氟中毒暫行辦法》等48件部門規章的通知在2010.12.28由衛生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改水防治地方性氟中毒暫行辦法》等48件部門規章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10年12月28日
- 實施時間:2010年12月28日
- 頒布單位:衛生部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0]28號),我部對部門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經商有關部門同意,並經2010年12月13日衛生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廢止和宣布失效《改水防治地方性氟中毒暫行辦法》等48件部門規章(見附屬檔案)。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