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廢止《廣州市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的決定

關於廢止《廣州市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的決定在2012.07.30由廣州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廢止《廣州市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2年07月30日
  • 實施時間:2012年07月30日
  • 頒布單位:廣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廢止〈廣州市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12年5月14日市政府第14屆1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廣州市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市政府令[1997]第4號)已不適應我市社會實際情況需要,現決定廢止。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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