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廉潔城市創建中誠信建設若干問題的決定》是2012年3月17日發文由深圳市政府發布的政府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廉潔城市創建中誠信建設若干問題的決定
- 發文時間:2012年3月17日
- 發文單位:深圳市政府
- 發文性質:政府檔案
2012年3月17日,深圳市發布《關於廉潔城市創建中誠信建設若干問題的決定》(徵求意見稿),規定政府應該在審批制度、執法環節、服務效率、司法公正等方面完善誠信體系建設。
在公務活動中推行責任到人、記錄在案、問題倒查的公務行為終身負責制,健全公務活動過程的資料保存制度。公務行為出現過錯的,責任的追究不因行為主體的職務變動、崗位調整而分離。建立公務人員個人誠信記錄製度,與評優評先、提拔任用、人員管理等掛鈎。
嚴格執行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公開辦事程式、期限、結果,完善裁判文書上網制度等。各級政府建立健全政府信用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