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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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外地建築企業來京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在1988.07.01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為加強外地建築企業來京施工的管理, 維護本市建築市場的正常秩序和社會秩序,促進首都城市建設的順利進行,特作如下規定。一、凡外地建築企業在...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外地建築企業來京施工管理暫行規定》於1988年7月1日北京市政府京政發61號檔案發布,根據1994年6月20日北京市政府批准第一次修改;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政府第12號令第二次修改;根據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政府第...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嚴格控制外地建築企業來京施工的暫行規定》在1986.05.14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嚴格控制外地建築企業來京施工的暫行規定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86.05.14 實施時間 1986.06....
二十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外地建築企業來京施工管理暫行規定》(1988年7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發61號檔案發布,根據1994年6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一次修改,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第二次修改)...
15. 北京市建築企業和勘察設計單位聘用離休退休人員管理若干規定 1990年12月22日 16. 北京市公共汽車、電車車票使用辦法 1991年1月1日 17.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取締無照經營出租汽車的暫行規定 1991年4月6日 18. 北京市市容...
確保施工質量和安全,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創造公平公正、開放有序的建築市場環境,依據《黑龍江省建築市場管理規定》、《哈爾濱市建築市場管理規定》、《外省建築業企業在我省從事建築活動備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八、《北京市大中型公共建築停車場建設管理暫行規定》(1989年5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號令發布,根據1994年1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修改)1、第四條中的“城市規劃管理局(以下簡稱市規劃局)”、“規劃局”和第九條中的“城市規劃...
山東省關於外國建築企業承包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的暫行規定(1988年12月10日)第一條為促進中外建築企業的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加強對外國建築企業(以下簡稱外國企業)在本省承包建設工程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第...
2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的暫行規定 1985年9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3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專利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 1986年2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4 北京市鄉鎮、街道企業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辦法 1986年6月13日北京市人民...
《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戶籍管理規定》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戶籍管理規定(修正)(1995年6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1號令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