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意見》是為了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深入開展,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這場攻堅仗提供堅強紀律保障而制定的法規。2018年2月,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發布,自2018年2月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意見
- 發布機構: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 發布日期:2018年2月
- 實施日期:2018年2月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意見》指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要求,充分認識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意義,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部署上來,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這場攻堅仗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意見》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立足職責定位,堅持把掃黑除惡同反腐敗鬥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作為整治民眾身邊腐敗問題的一個重點,強化監督、鐵面執紀、嚴肅問責,堅決衝破“關係網”、打掉“保護傘”。要督促推動地方黨委和政府切實擔負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主體責任。加強與政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及時排除辦案干擾和阻力,協同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深入開展。
《意見》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問題導向,找準掃黑除惡與反腐“拍蠅”工作的結合點,緊盯涉黑涉惡問題突出、民眾反映強烈的重點地區、行業和領域,重點查處以下三類問題:一是發生在民眾身邊的黨員幹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問題;二是黨員幹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三是地方黨委和政府、政法機關、相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不力問題。
《意見》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拓寬監督舉報渠道,認真受理有關涉黑涉惡腐敗問題的舉報反映。發揮巡視巡察利劍作用,著力發現問題。規範問題線索處置,加強核查督辦,確保件件有著落。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苗頭性問題早警示、早糾正、早處理。會同政法機關建立問題線索雙向移送、反饋機制,對已偵破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案件中有“保護傘”的,逐案過篩、擴線深挖,揪出背後的“保護傘”和腐敗分子,一查到底,確保除惡務盡。對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期間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的,從嚴從快處理。選擇典型案例公開通報曝光,形成有力震懾。
《意見》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掃黑除惡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善作善成。要把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問題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的重要內容,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形成有效工作機制。以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全面推開為契機,推動工作向基層延伸,進一步加強對基層行使公權力公職人員的日常監督和教育管理。各級紀委派駐機構要積極發揮監督作用,督促所監督部門和單位承擔好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的職責任務。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切實轉變作風,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確保工作措施務實有效。堅持打鐵必須自身硬,嚴格紀檢監察幹部教育、管理和監督,對以案謀私、辦人情案、跑風漏氣甚至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從嚴從快查處,絕不護短遮醜,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懲惡揚善的利劍永不蒙塵。
內容解讀
2018年2月,中央紀委印發《關於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意見》。
《意見》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立足職責定位,堅持把掃黑除惡同反腐敗鬥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作為整治民眾身邊腐敗問題的一個重點,強化監督、鐵面執紀、嚴肅問責,堅決衝破“關係網”、打掉“保護傘”。要督促推動地方黨委和政府切實擔負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主體責任。加強與政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及時排除辦案干擾和阻力,協同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