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省間電力現貨交易規則的復函

2021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聯合發布《關於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省間電力現貨交易規則的復函》稱,原則同意由國家電力調度中心會同北京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照《省間電力現貨交易規則》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省間電力現貨交易規則的復函
  •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內容,社會影響,

內容

一、原則同意由國家電力調度中心會同北京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照《省間電力現貨交易規則》(以下簡稱《交易規則》)認真組織實施。省間電力現貨交易實施中如遇重大問題,請及時報告。
二、積極穩妥推進省間電力現貨交易,及時總結經驗,不斷擴大市場交易範圍,逐步引入受端地區大用戶、售電公司等參與交易,優先鼓勵有綠色電力需求的用戶與新能源發電企業直接交易。
三、加強省間電力現貨交易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切實防範市場風險,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建立問題發現和糾偏機制,每半年組織相關市場主體結合實際情況研究提出《交易規則》修訂意見或補充條款,完善相應技術支持系統。做好《交易規則》與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地區規則的銜接。
四、加強信息披露和報送,請每月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報送市場交易信息及分析報告,及時向市場主體披露市場交易相關情況和結果。
五、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加強對省間電力現貨交易工作的指導和評估,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問題。

社會影響

積極穩妥推進省間電力現貨交易,及時總結經驗,不斷擴大市場交易範圍,逐步引入受端地區大用戶、售電公司等參與交易,優先鼓勵有綠色電力需求的用戶與新能源發電企業直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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