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在運營和管理廈門通信信道出入口的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有關通信出入口局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認真履行通信出入口運營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同意中國電信在廈門設定通信信道出入口的批覆
- 來源:電管局
- 內容:在廈門設定通信信道出入口
- 對象:中國電信集團公司
- 時間: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批覆內容
中國電信集團公司:
你公司關於設立廈門通信信道出入口建設海峽兩岸直達光纜的請示(中國電信〔2009〕465號)收悉。經研究,並商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同意,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公司在廈門設定通信信道出入口,開通到台灣的直達電路。
二、請你公司會同相關基礎電信企業,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則,商定項目具體建設和使用方案。
三、關於廈門通信信道出入口等通信基礎設施的基本建設,應當符合我部有關跨境通信設施建設管理規定的建設要求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你公司在規劃、建設和運行廈門通信信道出入口的過程中,應當按照國家安全、網路運行安全、安全生產、信息安全、應急通信等有關要求,同步規劃、建設和運行配套的安全設施。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