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08年河北省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辦法的通知》是河北省財政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4月1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2008年河北省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辦法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財建[2008]151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財政廳
- 發布日期: 2010年04月15日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各設區市、擴權縣(市)財政局:
《2008年河北省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辦法》已經省政府批准,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檔案全文
2008年河北省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辦法
根據中央有關石油價格改革的精神,為認真做好油價補貼工作,保障社會經濟穩定健康有序發展,確保石油價格改革的順利實施,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補貼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堅持公示發放、簡便易行的原則;
(三)堅持行政首長分級負責的原則。
二、補貼範圍
從事近海捕撈、內陸捕撈及養殖並使用機動漁船的漁民和漁業企業、遠洋漁業企業;國有林業企業和林場苗圃;城市公交企業;農村道路客運經營者、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經營者;城市計程車司機。
(一)漁業企業
補貼範圍為“三證”(漁業捕撈許可證、漁業船舶登記證、漁業船舶檢驗證)齊全的漁業捕撈漁船,以及具備兩證(漁業船舶登記證、漁業船舶檢驗證)的漁業養殖漁船和漁業輔助漁船;補貼依據是漁民和漁業企業所使用的機動漁船的機械動力。具體補貼對象和數額由相關市、縣(市)漁業主管部門負責按照上述規定確認。
(二)林業企業
補貼範圍為國有林業企業和林場苗圃經營管護的有林地和苗圃;補貼依據是有林地和苗圃的實際面積。具體補貼對象和數額,按照企業隸屬關係,由同級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按照上述規定予以確認。
(三)城市公交
補貼範圍為在城市(含縣城)規劃區內從事公共運輸客運的公車輛;補貼時不分車型和車輛大小,實行腳踏車(標準台)定額補貼。補貼範圍和補貼依據,由各市、縣(市)城建或公共運輸主管部門依據城市公交準入或行政許可有關規定確認。
(四)農村道路客運、島際和水路客運
補貼範圍為經營縣(市)轄區內或毗鄰縣(市)之間客運線路,且線路一端在鄉村的客運班車。補貼時不分車型和車輛大小,實行腳踏車定額補貼。補貼範圍和補貼依據,根據農村客運班車行政許可許可權劃分,縣(市)轄區內的客運班車,由縣(市)級運管部門負責確認;經營毗鄰縣(市)之間客運線路(含跨省毗鄰縣)的班車由車籍地縣(市)級運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市級運管部門確認,並出具確認證明,明確具體經營的線路、車號及經營者。
(五)城市計程車
補貼範圍為在城市(含縣城)從事運營業務並擁有運管部門發放的道路運輸證的計程車;補貼時不分車型和車輛大小,實行腳踏車定額補貼。補貼範圍和補貼依據,由同級運管部門負責按上述規定確認。
補貼範圍和補貼依據的確認時間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補貼用油量,漁業用油量按照省農業廳提供的最新統計數據確定。其他行業用油量按照在2007年實際用油量基礎上增長6%核定。
三、補貼標準及計算方法
2008年5月以前歷次成品油調價部分,一律按2007年政策執行,補貼標準為:漁業(含遠洋漁業)1200元/噸(全部以柴油計算),林業、城市公交和農村陸路客運1160元/噸(按汽柴比1:2計算),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1200元/噸(全部以柴油計算),城市計程車1080元/噸(全部以汽油計算);補貼時間為一年。
2008年6月20日調價後,新調價部分,農村道路客運(含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漁業(含遠洋漁業)、林業、城市公車用油,中央按提價幅度的100%進行補貼;對計程車,由中央和省負擔71.3%,市、縣(市)負擔28.7%。汽油、柴油均為1000元/噸,補貼時間為從2008年7月1日起半年。
省根據以上補貼範圍、年補貼用油量、補貼時間以及分行業負擔比例計算確定各設區市、擴權縣(市)分行業補貼資金。
四、資金的撥付和管理
(一)以上各相關行業的補貼資金,除對計程車經營者的補貼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外,其他行業的油價補貼全部由中央財政負擔。補貼額確定後,屬於應補給省屬企業的補貼,資金由省財政撥付給省政府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由省政府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確認補貼範圍和補貼依據,按照規定的補貼標準計算出補貼資金額後,撥付給企業;屬於應補給設區市、擴權縣(市)的,省財政通過專項轉移支付下撥。
(二)對相關行業的補貼資金,分別列《2008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5類“工業商業金融等事務”第18款“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第01項“漁業”(含遠洋漁業)、第02項“林業”、第03項“城市公交”、第04項“農村道路客運”、第05項“計程車”。各級財政部門要實行專賬管理,專項核算。
(三)各級各部門要確保補貼資金專款專用,堅決杜絕虛報冒領、截留、擠占、挪用現象發生。省級將適時組織相關檢查,對違反財經紀律和補貼政策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追究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四)鑒於補貼工作複雜,補貼對象差異較大,改革中還可能出現一些不可預見的因素,設區市、擴權縣(市)政府對省下達的補貼資金可統籌安排使用,有權在以上五類補貼對象之間作適當調劑,以解決本地區在油價改革中出現的特殊問題和緊急事項,但調劑使用不得超出上述補貼範圍。根據本市、縣(市、區)實際情況,如確需在規定的補貼範圍之外增加補貼對象、提高補貼標準的,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自行解決。有關補貼資金的調整情況應及時報省財政廳備案。
(五)撥付補貼資金應本著低成本、高效率、少環節的原則,建立快捷、有效的補貼渠道,儘快撥付並向補貼對象兌付補貼資金。補貼對象為個人或個體經營者的,可以交由同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兌付,也可以由財政部門直接進行兌付。兌付資金的方式,原則上採取發放銀行卡或存摺(單)的形式,對於地處偏遠、發放銀行卡或存摺(單)後取錢不方便的地方,為方便民眾,也可採取發放現金的方式,但範圍要嚴格控制;補貼對象為經營企業的,按照企業隸屬關係,由同級財政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將資金撥付到經營企業。
五、認真細緻做好補貼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一)堅持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落實成品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時間緊、任務重,補貼的行業較多,補貼的對象較為複雜,各設區市、縣(市、區)應儘快成立由同級人民政府領導掛帥、財政局牽頭、農業、林業、建設、交通等相關部門參加的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儘快開展工作。
(二)科學制定補貼實施方案。各級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相關行業補貼實施方案和具體操作辦法,並儘早向社會公布。
補貼資金兌付,要實行陽光操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補貼對象、補貼範圍、補貼依據和補貼標準等政策及補貼數額等,以設區市或縣(市、區)為單位向社會公布。對個人或個體經營者的補貼,各地在補貼資金兌付前,要以村或縣、鄉為單位,對補貼依據、補貼標準和補貼額等主要政策及內容張榜公布,取得民眾的認可。要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民眾監督。
(三)切實搞好政策宣傳,密切關注嚴密防範。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統一口徑,做好對廣大補貼對象和社會公眾的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密切關注調價後的社會反映。對於調價後可能出現的問題必須高度警惕,建立必要的應急機制。對於調價後實際出現的問題,要配合有關部門及時予以解決,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由當地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四)建立信息管理系統。財政補貼工作是一項長期的任務。為做到公開、透明,提高工作效率,減輕工作量,各級財政部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信息管理系統,對補貼對象的基本情況、補貼依據、補貼標準和補貼額等內容實行信息化管理,並建立查詢、分析系統,及時處理民眾舉報及其他有關問題。
(五)保障工作經費。財政補貼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為確保將補貼政策落實到位,必要的工作經費,如宣傳費、資料費、印刷費、信息傳輸設備購置費等相關經費,各設區市、縣(市、區)財政要予以保證,中央和省將給予適當的經費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