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蒲亭鎮2010年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的通知

《關於印發蒲亭鎮2010年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的通知》是蒲亭鎮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關於防止、減輕地質災害的危害和損失的通知。

正文
蒲亭鎮2010年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
一、前言
1、為防止、減輕地質災害的危害和損失,編制本預案。
2、本預案所稱地質災害主要指崩塌、滑坡、土石流、地面塌陷等對人民生命和財產造成危害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汛期水利工程設施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有關規定實施。
3、本預案編制和實施的基本指導原則:以防為主,防治結合,防救結合;貫徹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負責、保證重點;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
4、本預案重要用語說明:
地質災害重點防護區:是根據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地質災害危險分布情況,並結合曆年暴雨中心等條件確定。
重要地質災害危險點:是指已發現有地質災害前兆,存在明顯地質災害隱患,且危險程度較大和對縣內重要基礎建設工程有威脅的地點、地段。
一般地質災害危險點:是指存在地質災害隱患,危害程度相對較小的地點、地段。
二、汛期地質災害重點防護區及防護點
1、地質災害重點防護區
根據地質災害發生頻率及現有危險點分布情況,我鎮有一個地質災害重點防護區:博陽河河岸防護區。詳細內容見表1。
特別提醒:由於降雨情況為動態因素,各村(居)要密切注意當地的實時天氣預報,並掌握實際降水動態。當出現持續大雨或暴雨,未列入重點防護區的區域,也要提高警惕,加強監測和防範。
重要地質災害防護區情況一覽表表1
區段
博陽河河岸
分布位置
博陽河侵蝕河岸
主要災害類型
河岸崩塌
地質環境條件
地貌為河谷沖積平原階地,岩土類型為第四系鬆散土層,河岸由一級階地構成,地形平坦開闊。年均降雨量1400mm左右。
地質災害現狀
共發現2處河岸崩塌和1處河岸滑坡,受損失河道長約800米,沖毀水電站一座。威脅河道長約1000米,公路200米,農田20畝,潛在經濟損失22萬元。
重點防護內容
防範博陽河河水侵蝕河岸崩塌造成的人員、房屋、農田的損失。定期監測危險河岸,組建群測群防體系。
2、地質災害重點防護點
將潛在威脅人口10人以上,或潛在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及對縣內重要基礎建設工程造成威脅的地質災害危險點定為地質災害重點防護點,全鎮有1個重點防護點,詳見附屬檔案1。
3、地質災害一般防護點
將潛在威脅人口少於10人,或潛在經濟損失小於100萬元的地質災害危險點定為地質災害一般防護點,全鎮共有3個,詳見附屬檔案2。
三、防禦措施
(一)地質災害的災害調查與汛期應急調查
突出汛期的地質災害防治,汛期是地質災害的重點防治時期,在汛期來臨之際,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應組織相關成員,對本預案所列的地質災害危險點,特別是重要地質災害危險點逐一進行現場踏勘,核實其位置、類型、規模、危害程度及險情等情況,並逐一落實重要地質災害危險點和一般地質災害危險點的監測預報工作,明確責任及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傳授監測預報知識及方法。
(二)監測與巡迴檢查
1、監測是指利用感觀或借組簡易觀測裝置,觀測實體的變形(水平、垂直位移、地陷、滾石、地下水露頭、地表水的量度與色變,地動、地音及地表建築物的位移等)。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由鎮國土所負責組織鎮、村、組三級群測群防網路系統建設,明確監測人員,建立聯繫制度和工作制度。
2、重要地區災害隱患點和重要防禦區段,要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員和監測人員,明確監測內容、方法及要求,與工程設施直接有關的地質災害,由有關部門、單位負責日常監測工作,重點部位、重點地段,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巡視檢查。
(三)預報、預警
1、預報:地質災害點的災情預報可分為三個等級。
a、預警狀態:根據德安縣歷年降雨資料,一般每年4-8月份為雨季。進入雨季後則應進入預警狀態,當氣象部門預報的連續降雨或颱風預報,有大暴雨時也應進入預警狀態。
b、警報狀態:當汛期內連續降雨在3天以上的,累計降雨量達150-200毫米左右,或直接根據區內在質災害點開始出現個別的崩塌、滑坡時,此時即進入警報狀態。
C、臨災警報狀態:進入警報狀態後,降雨小仍未停止,區內災點遞培、災害開始出現新的變形跡象,如傳斜坡產生裂縫,坡腳起鼓、樹腳下泉流量有增加及變色時、此類情況即應發出臨時災警報。
2、預警:進入警報用臨時災警報狀態點,要組織專業人員進一步調查論證,確認進入危險階段,要根據不同規模,不同危害發布預警,在地質災害隱患點周圍一定範圍內,劃定危險區設定警示標記民,預警分三級:
一級預警:威脅50人以上的危險點如發現災點潛在危險程度達到重大級以上的,則應及時上報市或省國土資源部門,以便要求派專家或有關專業人員進行論證,根據危險等級由相關級別向社會發布,劃定危險區告示;
二級預警,威脅10-50人的危險點,由縣政府向社會發布,劃定危險區告示:
三級預警:威脅10人以下的危險點。由鎮國土所向社會發布,劃定危險區告示。
3警報解除:汛期結束,或據中、長期氣象預報已進入少雨水期,經監測分析,確認災害體已穩定,各項防治(避讓、治理)措施已告完成。
(四)、搶險、救災
1、災情發生後,鎮國土所要立即查明情況,按規定迅上報。
2、防災領導小組要立即按《德安縣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部署搶險救災工作。
3、在專業人員查清災害基本情況後,由鎮國土所按地質災害速報制度的規定報送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報告。
四、預案實施保證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鎮政府成立以鎮長為組長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協調處理地質災害日常工作。
2、加強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
地質災害多發生在雨季,尤其在汛期,防禦地質災害最終成效有賴於全民的參與。要進一步利用宣傳欄、散發和張貼宣傳標語等多種形式宣傳地質災害防治基本知識,增強公眾的地質災害防治意識和自救、呼救能力,消除和減少誘發地質災害的人為因素,將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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