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湖北省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北省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省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5年12月4日
湖北省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發〔2015〕11號)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意見》(鄂發〔2015〕22號)精神,按照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和省委、省政府的總體部署要求,緊密結合湖北實際,現就加快推進全省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緊緊圍繞全省“三農”工作大局,按照“改造自我、服務農民”的要求,以密切與農民利益聯結為核心,以提升為農服務能力為根本,以服務創新、經營創新、組織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為重點,加快建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適應城鄉發展一體化需要、適應特色農業現代化需要的組織體系和服務機制,把供銷合作社打造成為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台,努力開創全省供銷合作事業新局面。
(二)基本原則。
堅持為農服務根本宗旨。始終把服務“三農”作為供銷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為農服務成效作為衡量工作的首要標準,做到為農、務農、姓農。
堅持合作經濟基本屬性。按照合作制要求,進一步密切與農民的利益聯結,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和經營網路優勢,推動多種形式的聯合與合作。
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遵循市場經濟規律,更多運用經濟手段開展經營服務,當好黨和政府密切聯繫農民的橋樑和紐帶。
堅持有利於社有資產保值增值。社有資產是供銷合作社發展的基礎,是為農服務的物質手段。通過不斷完善體制機制,提高社有資產運營質量,進一步增強供銷合作社的經濟實力和服務能力。
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一切從實際出發,充分體現各地的特點和優勢,允許基層有多種選擇,允許有過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
(三)奮鬥目標。通過加快推進綜合改革,把全省供銷合作社打造成為與農民聯結更緊密、為農服務功能更完備、市場化運行更高效,經營性服務和公益性服務相融合的合作經濟組織體系,成為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台,成為黨和政府抓得住、信得過、用得上的推動“三農”發展的重要抓手。到2020年,全省供銷合作社系統購銷總額達到5000億元,實現基層社全省鄉鎮全覆蓋,現代流通服務網路體系全省鄉村全覆蓋,領辦創辦一批帶動能力強、規模大、效益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新建和改建一批“三農”綜合服務中心,培育一批全省或區域性大中型農產品批發交易市場,打造一批具有較強市場競爭能力和輻射帶動作用的龍頭企業或企業集團,全面提升供銷合作社服務“三農”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務
加快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新要求,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發展的新形勢,適應現代農村生產生活的新需求,積極引領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現代流通、帶動農民專業合作,努力在建設現代農業、繁榮農村經濟、促進農民增收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全面啟動實施“十大工程”建設,加快建立供銷合作社新型為農服務體系,大力推進服務規模化和流通現代化,不斷增強為農服務實力。
(一)推進實施“農業社會化服務惠農工程”,著力服務現代農業發展。推進供銷合作社由流通服務向農資供應、配方施肥、農機作業、統防統治、收儲加工等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延伸,努力為農民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耕、種、管、收、加、貯、銷系列化服務。加快建設一批技術水平高、服務功能全的新型莊稼醫院和“三農”服務中心。鼓勵社有企業、農民合作社和基層社開展農村土地託管服務,有序參與土地經營權流轉,推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到2020年,全省供銷合作社簽訂土地託管服務面積達到1000萬畝以上,服務農戶300萬戶,幫助農民增加收入達到100億元。
(二)推進實施“村級綜合服務社提質擴面工程”,深入鄉村便民、惠民。各級財政要積極支持村級綜合服務社的建設與發展,整合社會資源,加強部門合作,完善服務功能,加快實施信息化改造,實行“黨建帶社建”、“村社共建”,實現村級綜合服務社參與格線化管理、服務基層社會治理功能,做到有公益性服務、有經營性服務、有電子商務、有金融服務,打造“農民辦事不出村”的村級便民綜合服務中心。到2020年,村級綜合服務社實現全省行政村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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