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學校:
2009年12月15日,省體育局、省教育廳已經發出了《關於印發安徽省第十二屆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的通知》(皖體競〔2009〕44號)。現將《安徽省第十二屆運動會高校部單項競賽規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遵照執行。具體比賽地點、時間和報名方式另行通知。
二○一○年二月八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安徽省第十二屆運動會高校部單項競賽規程的通知
- 發布機構:省教育廳
- 文 號: 皖教秘〔2010〕31號
- 發文日期:2010-3-15
- 地區:安徽省
檔案內容
安徽省第十二屆運動會高校部田徑預賽競賽規程
比賽日期和地點
2010年。具體時間和地點待定。
參加單位
安徽省各普通高等學校
競賽項目
(一)男子甲組、乙組、丙組(各20項)
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10000m、110m欄、400m欄、10000m競走、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遠、三級跳遠、撐竿跳高、鉛球、鐵餅、標槍、十項全能。
(二)女子(甲組、乙組、丙組各19項)
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100m欄、400m欄、5000m競走、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遠、三級跳遠、撐竿跳高、鉛球、鐵餅、標槍、七項全能。
運動員資格
(一)甲組、乙組運動員必須是按照教育部和我省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有關規定,經考生(戶口)所在地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審核錄取,並已進入教育部“高校新生錄取及在校學生學籍管理系統(數據信息庫)”中的我省高校非體育專業在校全日制學生。甲組為普通本科高校大學生,乙組為普通高職高專院校大學生。
(二)丙組運動員必須是按照教育部和我省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有關規定,經考生(戶口)所在地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審核錄取,並已進入教育部“高校新生錄取及在校學生學籍管理系統(數據信息庫)”中的我省普通高校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及運動訓練專業的學生(含辦高水平運動隊學校體育特招生)。
(三)必須是思想進步,遵守運動員守則,文化課考試合格,經運動員所在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證明身體健康者。
參加辦法
(一)甲、乙組每隊可報運動員20人,其中男女運動員各不得超過14人;丙組15人,其中男女運動員各不得超過10人。甲、乙、丙組領隊各1人,甲、乙組可報教練員5人,丙組可報教練員3人。
(二)運動員每人可報2項,另可兼報同一組別接力項目。參加全能項目比賽的運動員,不能兼報其他單項但可兼報同一組別接力項目。
競賽辦法
(一)比賽按照中國田徑協會審定的最新《田徑競賽規則》執行。
(二)報名人數不足2人的項目,則取消該項比賽(競賽組委會將提前通知報名單位,原該項目報名運動員可更改報名項目)。報名人數在8人以下(含8人)的項目,直接進入決賽。
(三)比賽使用中國田徑協會審定的器材。除撐竿自備外,其它器材由大會提供。
(四)運動員號碼布由大會統一編髮。
(五)根據《田徑競賽規則》規定,凡運動員確認後,無故棄權,並不能及時從檢錄單中除名者或不認真參加比賽者,則取消所有後續項目的比賽資格,並扣除賽風賽紀保證金。
(六)比賽檢錄時,參賽運動員必須出示身份證、運動員證,兩證齊全方能參賽,否則不能參加比賽。
錄取辦法
各組分別錄取個項目前8名參加省運會決賽,每名運動員只占1個錄取名額參加省運會決賽。 如1名運動員在2個項目中排名前8名,則只占其名次較優項目的名額,如名次相同則抽籤決定,另一項的名額由該項後續名次遞補。
資格審查
(一)為端正賽風,各高等學校對本單位報名參賽的運動員資格必須進行嚴格認真的審查。按照本規程的規定,嚴格把關,杜絕違反規定,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行為。
(二)省十二屆運動會高校部將設立“資格審查和紀律監督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執行對各高校參賽運動隊(員)資格審查和紀律監督工作。“資格審查和紀律監督領導小組”將在賽前、賽中、賽後對參賽運動員的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有違反規定、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行為的運動隊(員),將予以嚴肅處理。
(三)各校在報名時,必須按照規定的日期,要求,報寄參賽運動員經招生部門蓋章的招生大表、學生證和身份證複印件。未按規定報寄的,不允許參賽。
(四)凡對本屆運動會大學生參賽運動隊(員)的資格有異議提出申訴者,需向運動會高校部“資格審查和紀律監督領導小組”提交經領隊簽字的《申訴報告書》,並交納申訴費500元。如勝訴則退還申訴費;如敗訴,則申訴費不再歸還。
本規程的解釋權在省體育局、省教育廳。
未盡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