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四川省“十三五”環境空氣品質和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目標任務分

《關於印發四川省“十三五”環境空氣品質 和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目標任務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四川省“十三五”環境空氣品質 和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目標 任務分
  • 文 號:川辦發[2017]18號 
  • 發布日期:2017-02-27
  • 發布機關: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檔案背景,檔案內容,檔案解讀,

檔案背景

四川省“十三五”環境空氣品質和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目標任務分解計畫》已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根據實際制定本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並抓好落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3〕37號)和《中共四川省委關於推進綠色發展建設美麗四川的決定》(川委發〔2016〕20號),加快改善全省環境空氣品質,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提升我省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水平,現提出全省“十三五”環境空氣品質和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目標任務分解計畫。

檔案內容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3〕37號)和《中共四川省委關於推進綠色發展建設美麗四川的決定》(川委發〔2016〕20號),加快改善全省環境空氣品質,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提升我省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水平,現提出全省“十三五”環境空氣品質和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目標任務分解計畫。

一、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指標目標任務

(一)基本目標。根據國家下達我省的約束性考核目標任務,全省“十三五”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指標目標任務為:到2020年,全省PM2.5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16%以上。2015年已達標的5個市(州)持續穩定達標,未達標的16個市PM2.5年均濃度應比2015年下降18%以上。(詳見附屬檔案1、附屬檔案2)
(二)奮鬥目標。根據《中共四川省委關於推進綠色發展建設美麗四川的決定》確定的目標任務,全省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指標目標任務為:到2020年,全省PM2.5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20%。2015年已達標的5個市(州)持續穩定達標,未達標的16個市PM2.5年均濃度應比2015年下降22.8%。(詳見附屬檔案1、附屬檔案3)
二、優良天數率指標目標任務
到2020年,全省優良天數率比例達到84%以上;已達優良的持續穩定。(詳見附屬檔案4、附屬檔案5)
三、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
根據國家下達我省的約束性考核目標任務,全省“十三五”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為: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比2015年分別下降16%、16%和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量不得少於11.2萬噸、3.7萬噸和5.6萬噸。(詳見附屬檔案6)
附屬檔案:1. 各市(州)2020年PM2.5年均濃度目標分解表
2. 各市(州)PM2.5年均濃度基本目標逐年分解表
3. 各市(州)PM2.5年均濃度奮鬥目標逐年分解表
4. 各市(州)2020年優良天數率目標任務分解表
5. 各市(州)優良天數率目標任務逐年分解表
6. 四川省“十三五”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目標任務分解計畫

檔案解讀


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四川省“十三五”環境空氣品質和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目標任務分解計畫的通知》。《通知》明確,到2020年,全省優良天數率比例達到84%以上,已達優良的持續穩定。
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指標目標任務分為基本目標和奮鬥目標。
基本目標:根據國家下達我省的約束性考核目標任務,全省“十三五”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指標目標任務為:到2020年,全省PM2.5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16%以上。2015年已達標的5個市(州)持續穩定達標,未達標的16個市PM2.5年均濃度應比2015年下降18%以上。
奮鬥目標:根據《中共四川省委關於推進綠色發展建設美麗四川的決定》確定的目標任務,全省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指標目標任務為:到2020年,全省PM2.5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20%。2015年已達標的5個市(州)持續穩定達標,未達標的16個市PM2.5年均濃度應比2015年下降22.8%。
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方面,根據國家下達我省的約束性考核目標任務,全省“十三五”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為: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比2015年分別下降16%、16%和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量不得少於11.2萬噸、3.7萬噸和5.6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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