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農委,畜牧、農經、果業局(中心):
現將《2014年度全省農業農村重點工作目標責任考核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山西省農業廳
2014年6月18日
檔案正文
為促進全省農業農村各項政策措施有效落實,確保2014年度重點工作目標任務圓滿完成,省委農工辦、省農業廳決定對2014年度全省農業農村重點工作實行目標責任考核。具體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對象
各市農委,畜牧、農經、果業局(中心)。
二、考核內容
全省農業農村重點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內容包括:糧食總產、農民收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一村一品、一縣一業” 推進工程、農產品加工“513”工程、七大產業振興和翻番工程、現代農業示範區和雁門關生態畜牧經濟區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及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和農民培訓、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農經工作和體系建設、依法行政、項目建設與監管、農村能源建設、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普查、信息和宣傳工作、農業信息服務等18項考核內容。
三、考核辦法
日常督查和年底考核有機結合,在日常督查檢查的基礎上,年終集中考核。
1.單位自查。
12月上旬,由各市農業部門對一年來本市農業和農村經濟主要目標任務和各項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自查評定,並寫出專題報告。
2.省廳考核。
在各市農業部門自查的基礎上,省農業廳組織考核組對各市農業農村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全面考核,進行實地核查,集中聽取工作匯報。同時,由廳相關業務單位根據平時工作情況,對各市各項工作進行專業考核。考核組和業務單位根據考核評分標準對各項工作進行分別打分。
四、考核評定與表彰
(一)考核評定
1.單項工作考評。每一項工作由責任處站依據考核評分標準進行專業考核並評分排隊,報分管廳領導審核。
2.綜合工作考評。由專業考核和考核組考核兩項加權計算得出。各市綜合工作考核總分=該市全部單項工作考核加權得分×40%+考核組考核評分×60%。
3.考核結束後,以市為單位排定單項工作和綜合工作考核名次。
(二)考核表彰
1.根據各市單項和綜合工作考評得分依序評出先進單位進行表彰。
2.市級單項和綜合工作考評結果及表彰情況全省通報,同時向各市市委、政府進行反饋。
3.發生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或較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市,綜合工作考評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