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3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2011年全省環境宣傳教育工作要點》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環辦發〔2011〕53號
- 發布日期:2011年03月29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保廳河北省環保廳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各設區市環保局:
現將《2011年全省環境宣傳教育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結合各地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二0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檔案全文
2011年全省環境宣傳教育工作要點
2011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全省環境宣傳教育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全省環保中心工作,大力宣傳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提高生態文明水平的新要求,大力宣傳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典型經驗。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環境宣傳教育行動綱要(2011-2015)》,努力在加強輿論引導、組織宣傳活動、動員全社會參與等方面取得新進展,實現新突破、邁出新步伐,為“十二五”全省環境保護事業發展創造良好開局,提供強有力的輿論保證,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部署安排“十二五”全省環境宣傳教育工作
召開全省環境宣傳教育工作會議,總結“十一五”宣教工作成績,表彰成績突出的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制定貫徹落實《全國環境宣傳教育行動綱要(2011-2015)》的具體意見。
二、營造推動全省環保中心工作輿論氛圍
1、策劃環境新聞宣傳報導活動。加強中央和省內新聞媒體的協作,結合我省環保工作階段性重點開展主題宣傳。著力宣傳我省在體制、機制、環境政策等方面的創新舉措,加強對提升我省環保工作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報導活動的策劃。加大對污染減排、生態建設、環境執法等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全面報導全省環保系統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創先爭優”活動成果,發揮典型引路作用,推動環境保護工作向縱深發展。
2、組織開展“藍天碧水燕趙行”新聞採訪報導活動。積極協調省委宣傳部、省發改委、省工信廳和省廣電局,成立組委會,聯合省內主流媒體,圍繞全省節能減排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點工作,宣傳全省各地工作的新成就、新亮點,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曝光,全省上下聯動,推出一批高質量、有影響、有效果的深度報導,形成強大的輿論氛圍。
3、鞏固和拓展環境宣教陣地。加強與河北日報和河北電視台的溝通交流,不斷提高《生態文明》專版和《綠色家園》欄目采編質量,最佳化板塊,豐富內容,擴大影響力。著力辦好《河北環境保護》雜誌,進一步提高編輯水平,加強通訊員隊伍建設,使刊物真正成為宣傳我省環保工作的視窗、開展環保理論研究的陣地、促進基層環保工作的好幫手。繼續加強我省在《中國環境報》的宣傳報導工作,保持我省在全國的先進位次。充分利用省廳入口網站,開闢網路宣教之窗。
4、加強環境新聞宣傳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進一步健全環境突發事件新聞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規範環境信息發布,主動開展輿情研究,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使環境新聞宣傳納入正規化、制度化軌道。同時,適應新形勢發展需要,推進管理觀念、方法、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創新,積極探索應對網際網路、3G手機等新興媒體的有效機制。
三、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1、組織開展主題宣傳活動。舉辦“十一五”全省環保成就圖片展,拍攝“十一五”環保成就記錄片。結合“六.五”世界環境日、“4.22”地球日、“12.4”生物多樣性日等環保主題節日,組織開展有創意、有影響、有效應的宣傳教育活動。聯合省環保聯合會、省美術家協會、書法家協會和省企業家協會,舉辦首屆環保書畫大賽暨獲獎作品義賣活動,以及其他形式的環境文化傳播活動。
2、紮實推進 “十百千”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程試點工作。十點工作要與“生態創建”、“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支部結對幫扶共創活動緊密結合,不斷豐富和完善試點內容,形成各具特色的試點模式,並對前三批試點情況進行回頭看,推動“十百千”試點工作在全省範圍內的深入持久開展。舉辦“十百千”環境宣傳教育試點工程現場會。
3、不斷深化綠色創建活動。召開綠色創建研討會,總結自2004年以來創建工作的經驗,探索新形勢下創建工作的形式和方法,豐富和拓展創建工作內容,逐步完善和深化創建指標體系。
四、加強全民環境教育體系建設
1、探索開展全民環境教育的有效途徑。按照環境保護部的統一部署,做好全民環境教育試點單位的遴選工作。進一步完善環境教育基地評估體系,積極引導符合條件且基礎較好的單位加入到創建行列中來。與省教育廳聯合命名第2批省級環境教育基地,並做好國家級環境教育基地的推薦工作。
2、加強面向領導幹部和企業法人的環境教育。積極與各級黨校、行政院校、社會主義學院協調溝通,把環境形勢和任務的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教學內容,並會商有關部門,探索領導幹部的環保培訓工作機制。強化對企業法人的環境教育,舉辦環保法制、環保治理實用技術、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等培訓班,增強企業的環境意識和社會責任。
五、推進環境宣傳教育能力建設
1、探索加強隊伍建設的有效機制。認真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的事實意見》(冀環辦發【2010】135號),協調成立由環保、宣傳、教育部門及有關方面組成的各級環境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委員會,統一規劃、指導、協調宣傳教育工作的開展。依據省編辦、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環保廳聯合下發的《關於切實加強全省環保管理機構和隊伍規範化建設的意見》(冀環[2010]8號),對各地建立健全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目標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2、穩步推進全省環境宣傳教育隊伍與能力建設。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省級宣教機構標準化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要求,按期完成省級宣教機構標準化建設項目。配合環保部開展地市級環境宣傳教育機構標準化建設可行性研究,推進環境宣傳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的軌道,為做好新時期的環保宣教工作提供強有力支撐。省環保廳將對各市宣傳機構和隊伍規範化建設情況進行調研。
六、積極引導和規範環境保護公眾參與
組織企業、社團、大專院校等開展環保志願者系列公益活動。加強與全省NGO組織的交流溝通,與河北環保聯合會組織全省第五屆環保與金融論壇、第四屆環境權益論壇和第三屆環境與健康論壇。配合國家環保部有關部門組織的 “中華環境獎”、“地球獎”、“年度綠色人物”等各類環保獎項的評選表彰活動,做好推薦申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