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10年湖南省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0年將開展第六次全國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工作,本次調研也是自《全民健身條例》發布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印發以來的第一次全國大規模的學生體質健康調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2010年湖南省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實施方案》的通知
  • 年份:2010年
  • 相關城市:長沙市、常德市
  • 省份:湖南
湘教通[2010]125號,2010年湖南省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實施方案,目的,調查對象和調研片,調研點校確定與樣本構成,調研項目,調研管理,經費,檢測器材與數據錄入,附表:,

湘教通[2010]125號

長沙市、常德市、衡陽市、湘西自治州教育局、體育局、衛生局、民委、科技局、財政局,湖南師範大學:
為確保2010年我省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工作的順利實施,現將《2010年湖南省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儘快部署和安排。
附屬檔案:1、2010年湖南省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實施方案
2、2010年全國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學生調查問卷
3、2010年全國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學校教師調查問卷
附屬檔案下載
湖 南 省 教 育 廳 湖 南 省 體 育 局
湖 南 省 衛 生 廳 湖 南 省 民 委
湖 南 省 科 技 廳 湖 南 省 財 政 廳
二O一O年四月二日
附屬檔案1:

2010年湖南省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實施方案

青少年學生的體質健康調研工作是國民體質監測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具體要求。為切實做好2010年我省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工作,根據教育部、體育總局、衛生部、民委、科技部、財政部《2010年全國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實施方案》(教體藝〔2009〕12號),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目的

1.掌握我省學生體質與健康現狀和發展變化趨勢,為制定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發展規劃、科學開展學校體育衛生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2.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綱要》、《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推進以學校體育為重點的青少年體育運動,促進青少年體質健康水平提高。

調查對象和調研片

本次調查對象為7-22歲城鄉男女漢族學生和7-18歲土家族男女學生。其中7-18歲中國小漢族學生的調查在長沙市、衡陽市和常德市進行;19-22歲大學漢族學生的調查在湖南師範大學進行;7-18歲中國小土家族學生在湘西自治州進行。

調研點校確定與樣本構成

(一)調研點校的確定
為客觀反映我省學生體質健康現狀和發展變化規律,本次調研點校的確定原則上延用2005年學生體質健康調研點校,有調整時必須在原調研點校附近選擇同類學校,並報湖南省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協調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抽樣方法
本次調查延用分層隨機整群抽樣調查方法,即首先確定調研點校,再以年級分層,以教學班為單位隨機整群抽樣構成調研樣本。
隨機整群抽樣時,所抽取的班級數以能滿足最低調研樣本數為限。
(三)樣本構成、分組與樣本含量
調研樣本分為檢測樣本和問卷調查樣本
1.檢測樣本
(1)樣本構成:檢測樣本由體檢樣本和體測樣本組成。
體檢樣本:由隨機整群抽取的教學班全體學生構成。
體測樣本:由體檢樣本中篩選的正常學生構成(正常學生指能從事各項體育鍛鍊活動,發育健全、身體健康的學生。凡心、肝、脾、腎等主要臟器有病者,身體殘缺、畸形者,急性病患者或一月內患過高燒、腹瀉等急性病、體力尚未恢復者及正處於月經期間的女生均不得參加素質項目的測試)。
(2)樣本分組
漢族學生:7-22歲漢族學生按城、鄉、男、女分為四類,每歲一組,共64個年齡組。
少數民族學生:7-18歲的土家族學生按男、女分為兩類,每歲一組,共24個年齡組。
(3)樣本含量(檢測樣本)
漢族學生:7-18歲學生每片每類每個年齡組樣本含量為50人;19-22歲學生每類每個年齡組樣本含量為100人。
少數民族學生:7-18歲土家族學生每類每個年齡組樣本含量為100人。
鑒於各地小學生入學年齡不一,6歲年齡組學生樣本數量不作具體規定。
2.問卷調查樣本
(1)樣本構成
問卷調查分為教師問卷和學生問卷。
(2)樣本含量
教師問卷調查樣本:調研點校一名體育教研室負責人。
學生問卷調查樣本:體檢樣本中的國小四至六年級、國中、高中和高校的男女學生。

調研項目

調研項目包括檢測項目和問卷調查。
檢測項目分必測項目和選測項目(見附表1)。必測項目為我省各調研片必須按規定要求完成的項目;選測項目為各調研片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選擇的項目,不做統一要求。
問卷調查項目見《2010年全國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學生調查問卷》。

調研管理

(一)組織領導
由省教育廳牽頭,省體育局、省衛生廳、省民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共同組成“湖南省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協調小組”及辦事機構“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協調我省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工作。同時聘請有關專家組成“湖南省學生體質健康調研組”,負責全省學生體質健康調研的具體業務工作,並對各調研點調研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長沙市、常德市、衡陽市、湘西自治州和湖南師範大學參照以上辦法建立相應組織機構,並負責組建檢測隊,開展本地區調研工作。
調研點校由主管校長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工作組,配合檢測隊完成本校的調研任務。
(二)組織實施
調研工作應與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體育考試、學生體檢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做到工作安排有序、檢測數據共享。本次調研素質項目測試結果應作為本學期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及學生體育考試成績,各監測點學校及縣(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使之落到實處。
(三)檢測隊組建
檢測隊應儘可能依託現有的學校體育衛生專業機構,在歷次全國學生體質與健康調研檢測隊伍的基礎上組建,檢測人員必須是體育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所有檢測人員必須接受崗前培訓,熟練掌握檢測方法,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四)主要工作安排
1、2010年5月20日前,長沙市、常德市、衡陽市、湘西自治州和湖南師範大學制定本市州(高校)的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工作實施方案,並報湖南省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協調小組辦公室(省教育廳體衛藝處)備案。
2、2010年7月底前,召開我省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工作會議,對調研工作進行部署;舉辦我省學生體質健康調研人員培訓班,對各調研片有關人員進行體質健康現場檢測及數據錄入的培訓。培訓後請各調研片負責人到省教科院基教所領取統一印製的檢測卡片和有關資料。
3、2010年8月底前,各調研片對檢測隊伍進行強化培訓。
4、2010年9-11月中旬前,各調研片進行現場檢測工作,11月底前完成現場檢測、數據驗證整理工作,有關資料報送省學生體質健康調研組(省教科院基教所)驗收。聯繫電話:略。
5、2010年12月20日前,省調研組對各調研片學生體質健康檢測樣本進行數據整理錄入、統計分析工作,並將我省學生體質健康調研資料報教育部。
6、2011年6月前,省學生體質健康調研組完成2010年我省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報告。

經費

全省學生體質健康調研經費從省本級教育經費預算和留歸省體育局使用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解決,各市州學生體質健康調研經費由市州財政和留歸地方體育部門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共同解決。

檢測器材與數據錄入

1.按照2005年全國學生體質健康調研統一規定的要求選擇和使用檢測器材,凡符合2005年全國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器材規定要求的檢測器材在校正後可繼續使用,不足部分可根據調研器材的規定要求和此次調研的需要適當補充。
2.為保證檢測質量,本次調研數據統一採用手工錄入,不得使用IC卡記錄和錄入數據。

附表:

1.全國學生體質健康調研項目表
2.全國學生體質健康檢測卡片(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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