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陳化糧處理若干規定》的通知》(計綜合〔2002〕1345號),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2002年8月8日聯合發布。該檔案2012年12月12日,被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宣布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