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湖南省2010年秋季基礎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教學參考書目錄》的通知

《關於印發《湖南省2010年秋季基礎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教學參考書目錄》的通知》是一則由湖南省教育廳於2010年4月7日下發的的通知,用於指導下屬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湖南省2010年秋季基礎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教學參考書目錄》的通知
  • 類別:通知
  • 文號:湘教發[ 2010 ] 11 號
  • 時間:二O一O年四月七日
  • 發文機構:湖南省教育廳
基本信息,通知內容,

基本信息

湘教發[ 2010 ] 11 號
各市州教育局: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08年基礎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學用書目錄〉的通知》(教基廳〔2008〕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0年中國小教學用書目錄(變動部分)〉的通知》(教基二廳〔2009〕1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我廳確定了《湖南省2010年秋季基礎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教學參考書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現印發你們,並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通知內容

一、從2008年春季學期起,我省農村義務教育教科書已實行免費提供,各地選用教材的制度與程式仍然不變。同時規定,對農村義務教育一至九年級的《藝術》(音樂、美術),三至六年級的《科學》,五至八年級的《信息技術》,七至九年級的《體育與健康》(一學年一冊的版本)教科書實行循環使用制度,循環周期為三年。從去年秋季開始,循環教科書(加*號)每年補充新書不超過三分之一,各地對回收的舊循環教科書要妥善保管和及時修補,與新補充的書一同發放時要作好登記。要加強宣傳教育,鼓勵學生使用舊書,提醒學生愛惜新書。
二、秋季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目錄中對部分版本教科書作了調整。北師大社版、江蘇教育社版一年級語文;廣東花城·廣東教育社版一年級音樂;人民音樂社版七年級音樂,因實際沒有訂數,目錄中不再保留。語文社一年級語文(A、S版),根據“一標三本”的要求,從起始年級只保留S版。教育部將原湘教·仁愛社版七-九年級英語、九年級化學,我省書目相應更換為北京教育·仁愛社版。5-8年級《信息技術》進行了重新遴選(經審定通過後國小、國中起始年級另發補充目錄)。《地方文化常識》配套圖冊使用年級,一學年一冊調整為二學年全一冊。以上調整事項,請各地征訂時認真對照《目錄》執行。
三、根據教育部教基二廳函〔2009〕16號通知精神,高中思想政治、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必修課教材均配有CD-ROM光碟,此次在書目中參照列出,供有條件的學生自主選用。
四、我省普通中國小教科書分必選、限選類型。
(一)必選類型。必選類型是根據課程計畫在《目錄》規定的範圍內必須征訂的教材。根據課程改革的要求,學校可以自主選擇綜合課程或分科課程,因此,學校必須選用與課程相適應的教材。中學階段外語可以開設英語或俄語或日語,學校必須選訂與開設外語語種相一致的外語教材。同一課程推薦有幾種版本教材的,在推薦範圍內選訂一種。
(二)限選類型。限選類型是根據課程計畫限定學生必須選用的教材。義務教育階段藝術與音樂、美術限選一種;高中階段部分選修教材,限選修學生選用。
限選類型在《目錄》備註欄中均有說明;必選類型在《目錄》備註欄中不作說明。
五、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國家民委辦公廳聯合印發的《學校民族團結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精神,2010年增加了經教育部中國小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的民族團結教材。該套教材從國小到高中共分4冊,即國小的《中華大家庭》和《民族常識》,國中的《民族政策常識》和高中的《民族理論常識》。
六、《目錄》中的學生用教科書是根據現行中國小新課程(教學)計畫開列的。學校選用教科書應根據教學計畫的要求,按人手一冊的原則,向能保證課前到書的新華書店訂購。“教學參考書”是供教師在教學時參考用書,由學校根據需要統一征訂,嚴禁任何部門、學校或個人組織和要求學生征訂購買。
七、根據我省實際,教育部《書目》中供高三年級“選用”類教材,均未列入《書目》,如普通高中《文化讀本》、《寫作與說話》。可由學校圖書館裝備供學生借閱,或由學生根據需要自行到新華書店購買。
八、普通高中新課程必修書目是供高中階段使用的,已全部列出。選修書目中政治、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和地理九科,只列出我廳組織專家遴選的共同必需選修的模組,其他學科全部列出。請各學校根據本校的辦學條件、師資狀況,結合學生對選修課教材的選用情況,參照《湖南省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以及《關於普通高中課程模組學生選修指導意見(暫行)》,科學制訂學校開課計畫,合理選用其它模組相應教材。
九、《目錄》中所列學生教科書,是確定城市學校收費標準和農村義務教育免費提供教科書的依據。各地必須按《目錄》征訂學生教科書,征訂用書的程式不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班級不得擅自增加、改換《目錄》所列用書品種,不得組織學生統一訂購書目以外的教材、教輔資料和刊物,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訂或少訂教科書。各出版單位及各地新華書店不得向學校強行搭售書刊資料。
十、《目錄》所列學生教科書,我廳將在湖南教育網向社會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附屬檔案:湖南省2010年秋季基礎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學教科書、教學參考書目錄
湖南省教育廳
二O一O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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