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常州市2009年住房建設計畫》的通知

《關於印發《常州市2009年住房建設計畫》的通知》是2008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常州市2009年住房建設計畫》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08年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現將《常州市2009年住房建設計畫》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常州市2009年住房建設計畫
  一、制定依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建設部《關於落實新建住房結構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見》(建住房〔2006〕165號)、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等檔案精神,根據《常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常州市市區住房保障規劃(2007年—2011年)》(常政發〔2007〕95號)以及房地產和住房建設的相關政策,特制定本計畫。
二、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人居環境,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及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為出發點,以滿足城市不同收入層次居民住房需求為導向,擴大住房保障範圍,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調整住房供應結構,進一步完善以市場為主導,以政策性住房為輔的多渠道、多層次的住房分類供應保障體系;堅持房地產巨觀調控政策,努力實現房地產市場總量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價格基本穩定,使房地產的發展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相關產業發展相協調,促進房地產業可持續發展。
  三、建設目標和住房供應結構
  2009年計畫新建住房1100萬平方米。其中,經濟適用住房50萬平方米,在經濟適用住房和普通商品房項目中配建廉租住房、公共租屋1200套,收購廉租住房實物房源200套。
  在年度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套型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房項目中配建的廉租住房、公共租屋單套建築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
  四、區位布局及土地供應計畫
  (一)區位布局與城市發展方向相結合,促進城市空間結構的形成,優先實施基礎設施建設到位地區、公共設施完善地區,節約城市建設成本,提高居住環境質量。
  (二)強化公共運輸的引導作用,充分考慮中低收入家庭對交通等基礎設施條件的需求。兼顧不同方面民眾對住房的需求,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則,鼓勵和引導各種類型、各個層次、各類群體的混合布局,促進和諧社區建設。
  (三)在堅持土地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點保證政策性保障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應,年度供應量不低於居住用地供應總量的7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住房規劃設計指導,嚴格執行住房套型設計面積標準,提高服務和審批效率,保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按計畫開工建設。
  (二)加強用地計畫管理,確保不低於70%的住宅用地用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設。
  (三)加強房地產巨觀調控,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穩定住房價格,提高政府的巨觀調控效率和能力,保持房地產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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