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審計署機關2004年黨的紀檢工作要點》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審計署機關2004年黨的紀檢工作要點》的通知
  • 文號:審直紀發〔2004〕2號
  • 發文日期: 2004年1月29日
  • 發文單位:中共審計署直屬機關紀委
關於印發審計署機關2004年黨的紀檢工作要點》的通知
中共審計署直屬機關紀委
審直紀發〔2004〕2號
署機關各單位、各派出審計局黨總支、黨支部:
現將《審計署機關2004年黨的紀檢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組織落實。
中共審計署直屬機關紀委
2004年1月29日
審計署機關2004年黨的紀檢工作要點
根據中央紀委第三次會議精神,按照中央國家機關紀工委和審計署直屬機關黨委工作部署,審計署機關2004年黨的紀檢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標本兼治、懲防並舉的方針,堅持求真務實的精神和作風,緊緊圍繞審計工作中心,深入開展黨風廉政教育,加強審計紀律監督檢查,為建設依法、求實、廉潔的審計機關,促進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的不斷提高,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
一、深入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扎紮實實開展黨風廉政教育,構築思想道德防線
(一)積極協助直屬機關黨委,組織好落實好“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學習。按照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要求,把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不斷引向深入。要通過各種方式,教育黨員幹部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不斷提高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審計工作的能力,真正做到依法審計、客觀公正、清政廉潔,在思想和工作實踐中真正體現立黨為公、執政為民。
(二)加強紀律教育。組織黨員幹部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增強黨員幹部的紀律觀念和廉潔從審意識,增強領導幹部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和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利用機關區域網路,播放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案例。
(三)開展思想道德教育。圍繞落實《審計署2003至2007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一是要把權力觀教育作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點,開展系列教育活動,組織一次廉政形勢報告會,舉辦一次職務犯罪案例圖片展覽,各黨支部召開一次高質量的組織生活會。二是加強審計職業道德教育,協助做好審計機關文化建設的有關工作。三是協助機關黨委,認真組織好下半年署機關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
二、認真落實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構築紀律約束防線
(四)加強檢查,推動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落實。各級領導幹部必須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民眾工作紀律;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必須嚴格遵守八項要求:1.要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陽奉陰違、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獨斷專行、軟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權力,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4.要廉潔奉公,不接受任何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的影響謀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不任人唯親、營私舞弊;7.要艱苦奮鬥,不奢侈浪費、貪圖享受;8.要務實為民,不弄虛作假、與民爭利。按照中央紀委的要求,今年還要組織清理用公款為個人購買商業保險和領導幹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職權將公款借給親友的問題;繼續落實領導幹部不準收受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規定和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的有關規定。要繼續執行不得在招標採購中收取回扣等規定。要把上述規定納入述職述廉內容,列為檢查考核的目標。
三、嚴格執行審計紀律,加強對審計權力運行的監督,構築制度監督防線
(五)要繼續把嚴格執行審計“八不準”規定和相關制度,作為機關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審計“八不準”規定的要嚴肅查處。按署統一部署,年內組織一次執行審計紀律情況的調研,總結經驗,對出現的問題和困難要認真研究,提出建議。
(六)審計項目質量管理、審計準則等審計法規,是制約監督審計權力運行的重要制度和措施。要結合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的實施,按照署統一部署和要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採取有效形式,做好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的宣傳學習活動。
(七)做好信訪舉報工作。按照職能部門的職責分工,認真做好信訪舉報事項的查處、移交、轉辦工作。要認真對待,妥善處理民眾反映的問題,注意做好思想工作;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直屬機關黨委和紀工委報告,維護署機關和社會的穩定。
(八)積極配合做好中央紀委派駐紀檢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工作。要加強機關紀委與駐署紀檢組和監察局的工作聯繫,主動通報有關情況,研究有關問題,協同做好署機關反腐敗工作和黨的紀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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