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家電下鄉操作細則》的通知

《關於印發《家電下鄉操作細則》的通知是為完善家電下鄉操作辦法發布的一則通知。

通知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物價)、宣傳、農業、環保、供銷、稅務、工商、質監主管部門:
家電下鄉是應對當前國際金融危機,惠農強農,帶動工業生產,促進消費拉動內需的一項重要舉措。自2009年2月1日全國推廣家電下鄉工作以來,各地積極開展工作,農民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十分踴躍,成效顯著。但由於補貼產品種類、參與下鄉的生產和流通企業、農民購買數量等在短時間內大幅增加,各環節工作協調難度增大,媒體反映有些地區出現補貼兌付不及時、假冒家電下鄉產品等問題。
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要求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細則,完善家電下鄉操作辦法,進一步加大家電下鄉補貼政策的落實力度,把好事辦好。為此,財政部會同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中宣部、農業部、環境保護部、供銷總社、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家電下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制定了《家電下鄉操作細則》,大幅度簡化了家電下鄉補貼審核兌付程式,並對提高家電下鄉產品質量、完善售後服務以及加強生產銷售企業的監督管理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簡化家電下鄉補貼審核兌付程式是對家電下鄉操作辦法的重大調整,主要是:
(一)在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進行簡化補貼程式改革試點。解除生產企業發貨登記與銷售網點錄入環節間的制約關係,取消鄉鎮財政所審核、縣財政局兌付環節,改為銷售網點代審、鄉鎮財政所兌付。試點時間為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試點成功後全國推廣;
(二)未改革地區,仍然由財政部門審核並兌付,但解除生產企業發貨登記與銷售網點錄入環節間的制約關係,並將原來“鄉鎮財政所審核,縣財政局兌付”調整為“鄉鎮財政所審核並直接兌付”。
(三)不管是否進行簡化補貼程式的改革,凡由於銀行網路不健全、地廣人稀等原因,實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兌付有困難的地區,在確保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可創新補貼程式,採取銷售網點代理審核並墊付補貼資金,再與財政部門清算的方式。採取上述簡化措施後,在農民提出補貼申請的15個工作日內,補貼資金必須兌付到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商務、工信、發展改革(物價)、宣傳、農業、環保、供銷、稅務、工商、質監等家電下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家電下鄉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本細則,加強政策宣傳,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把家電下鄉工作全面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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