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判文書網上公布試行辦法》的通知
- 發布單位: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 發布文號:皖高法[2009]66號
通知發布,通知正文,
通知發布
為進一步推動和規範裁判文書上網公布,經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現將《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判文書網上公布試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00九年三月二日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判文書網上公布試行辦法
(2009年3月2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4次會議通過)
通知正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落實審判公開制度,加大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的透明度,切實增強法制宣傳效果,及時有序做好裁判文書網上公布工作,結合本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裁判文書通過“安徽法院網”(外網)網站的“裁判文書”欄目及“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專網網站”(區域網路)的“文書精選”欄目分類予以公布。
第三條 公布的裁判文書是指本院各審判庭審判的案件和執行局執行的案件所作出的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等。
第四條 裁判文書網上公布遵循合法、全面、及時、規範原則。
第五條 生效裁判文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布:
1.涉及國家秘密的;
2.涉及商業秘密的;
3.涉及個人隱私的;
4.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未成年人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不公開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
6.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申請不在網上公布的;
7.其他不宜公布的裁判文書。
第六條 網上公布的裁判文書,由各審判庭(局)主要負責人負責審核把關。
第七條 裁判文書生效並收到送達回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由各審判庭(局)將裁判文書電子版及《網站宣傳信息審批表》直接報送宣教處安徽法院網網站。網站自收到裁判文書2個工作日內予以上網公布。
第八條 政治部定期通報各審判庭(局)裁判文書網上公布數。
第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二條 裁判文書通過“安徽法院網”(外網)網站的“裁判文書”欄目及“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專網網站”(區域網路)的“文書精選”欄目分類予以公布。
第三條 公布的裁判文書是指本院各審判庭審判的案件和執行局執行的案件所作出的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等。
第四條 裁判文書網上公布遵循合法、全面、及時、規範原則。
第五條 生效裁判文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布:
1.涉及國家秘密的;
2.涉及商業秘密的;
3.涉及個人隱私的;
4.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未成年人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不公開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
6.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申請不在網上公布的;
7.其他不宜公布的裁判文書。
第六條 網上公布的裁判文書,由各審判庭(局)主要負責人負責審核把關。
第七條 裁判文書生效並收到送達回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由各審判庭(局)將裁判文書電子版及《網站宣傳信息審批表》直接報送宣教處安徽法院網網站。網站自收到裁判文書2個工作日內予以上網公布。
第八條 政治部定期通報各審判庭(局)裁判文書網上公布數。
第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