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佛岡縣“政銀保”合作農業貸款財政貼息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

關於印發《佛岡縣“政銀保”合作農業貸款財政貼息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鎮政府、各有關單位:
《佛岡縣“政銀保”合作農業貸款財政貼息補貼實施辦法》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佛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6月16日
佛岡縣“政銀保”合作農業貸款
財政貼息補貼實施辦法
為更好地促進佛岡縣“三農”發展,完善農村普惠金融服務,發揮財政資金對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槓桿撬動作用,降低“三農”融資成本,結合本縣實際,現制定佛岡縣“政銀保”合作農業貸款財政貼息補貼實施辦法。
一、操作原則
佛岡縣“政銀保”合作農業貸款財政貼息補貼按照以下原則進行操作:
1.突出重點,服務“三農”。貼息資金重點用於扶持農業產業化項目,支持適度規模化經營和建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支持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2.政府引導,合作共贏。在開展好“政銀保”合作農業貸款基礎上,通過財政貼息資金的扶持引導,進一步激發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積極性,實現政府、金融機構和貸款人的互利共贏。
3.程式規範,公開透明。嚴格執行財政紀律,規範補貼申報程式,並接受社會監督。
二、對象、時限和額度
縣政府在2013年度-2014年度省級現代農業示範區項目中,每年安排200萬元用於“政銀保”合作農業貸款財政貼息補貼資金,對象、時限和額度如下:
1.貼息的對象:參加佛岡縣“政銀保”合作農業貸款項目且已按約定結清全部借款本息的貸款對象。未能按時歸還借款本息的,不予進行利息補貼。
2.貼息時限:對2014年12月起發放農業貸款進行貼息,到貼息資金用完為止不再受理貼息申請。
3.貼息額度:為參加佛岡縣“政銀保”合作農業貸款項目結清利息金額的40%。
三、辦理流程
1.合作金融機構將符合財政貼息補貼條件(結清貸款本息)的借款人的《“政銀保”合作農業貸款財政貼息申請表》、結清本金、繳交利息等相關憑證資料報縣“政銀保”合作辦公室。
2.申報資料經縣“政銀保”合作辦公室審批後,移交縣農業局。
3.縣農業局審核無誤後向縣財政局農業股申報貼息資金。
4.縣財政局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將“政銀保”貸款財政貼息補貼劃入借款人的扣息賬戶。
四、實施時間
1.“政銀保”合作農業貸款財政貼息補貼從2014年12月起開始實施,貼息資金用完後不再受理貼息申請。
2.每季度末對本季度已經結清政銀保合作農業貸款本金及利息的借款人進行貼息工作。
本方案由佛岡縣“政銀保”合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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