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組織好中醫中藥中國行浙江省活動的通知》(浙政辦發明電〔2008〕93號)精神,進一步加強中醫中藥科普宣傳,為我市中醫藥事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更好地為人民民眾健康服務。根據《浙江省衛生廳關於印發中醫中藥中國行浙江省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浙衛發〔2008〕102號)要求,我局制定了《“中醫中藥中國行”溫州市活動實施方案》(附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中醫中藥中國行”溫州市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時間: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 字號:浙政辦發明電〔2008〕93號
- 適用範圍:浙江省
各縣(市)衛生局、鹿城區衛生局、溫州職工衛校、市直屬有關醫療機構: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