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 《河北省2009年春風送崗位活動方案》的通知

《關於印發 <河北省2009年春風送崗位活動方案>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1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 《河北省2009年春風送崗位活動方案》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勞社[2009]8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12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教育局、總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省委七您烏贈頌屆三次、四次會議精神,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省就業工作帶來的影響,穩定就業局勢,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就業促進法》、《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的有關規定,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等六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開展2009年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116號)要求,經研究,決定2009年在全省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就業援助系列活動”、“春風行動系列活動”、“助殘就業系列活動”等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省就業工作帶來的影響,為高校畢業生、城鎮就業轉失業人員和農民工等群體提供及時有效的就業服務,促進各類群體實現就業再就業。
二、系列活動總體安排
(婚獄一)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
1、活動主題:“就業起步,我們共同努力”。
2、服務對象:宙您臭尚未落實工作崗位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重點是其中的困難畢業生。
3、工作目標:一是力爭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達到70%左右;二是畢業生登記失業後半年內就業率達到60%以上;三是建立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登記認定製度,登記後半年內就業率達到90%以上。
4、活動要求:各市要在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日常免費就業服務的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畢業生求職就業的需求特點,確定每一時期的重點工作和專項服務活動內容。在應屆畢業生離校前,重點做好適合於畢業生就業的崗位信息收集、組織企業進校園、召開專場招聘會、開展網路招聘等幫助畢業生求職的服務活動;在應屆畢業生離校後,重點做好登記求職和登記失業畢業生的就業見習、職業培訓、職業介紹、創業服務和落實相關扶持政策等服務活動;對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和困難畢業生,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才服務機構和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要加強配合,提供有效的就業服務,做好睏難畢業生登記認定工作和就業援助工作。
(二)就業援助系列活動
1、活動主題:“幫扶弱勢群體,共創美好生活”。
2、服務對象: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以及因企業關閉、停產或裁員而失去工作的城鎮新失業人員,重點是其中新出現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
3、工作目標:一是使每一個新出現並符合認定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能夠及時在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同時得到就業援助;二是幫助登記的就業困難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企業吸納、公益性崗位安置或靈活就業等方式實現就業;三是保證每一個零就業家庭在規定時間內至少一人實現就業;四是幫助符合條件人員落實社保補貼、崗位補貼等就業扶持政策。
4、活動要求:各市要在進一步加強日常就業援助工作的同時,更多地開發公益性崗位,並及時掌握本地區企達慨幾講業裁減人員的情況,將因企業關踏雅鞏閉停產或裁員而失去工作的城鎮新失業人員及時納入服務範圍。要重點結合本地區受經濟國際金融危機影響的具體情況,針對城鎮新登記失業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的特點和就業需求,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組織開展相應的職業培訓、創業服務和落實相關扶持政策,並在不同時期有針對性地安排相應的專項服務活動。
5、 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零就業家庭是指城鎮居民家庭成員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願望的人員,連續30天以上(含30天)均處於失業狀態,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家庭。就業困難人員一般是指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的大齡、身有殘疾、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以及因完全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經認定的零殃拒墓就業家庭中一名成員可以列為就業困難人員並享受相應的就業援助。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實行家庭(個人)申報、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核實、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認定、縣(市、區)勞動保障部門發證(或蓋章)的辦法。
(三)春風行動系列活動
1、活動主題:“進城務工,幫您解難”
2、服務對灑拔匙象:農民工和農村富餘勞動力,重點是其中新失去工作的農民工和被征地農民。
3、工作目標:一是新失去工作崗位後仍留在城市的農民工能夠得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免費就業服務;二是準備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可以得到免費、有效的就業信息和就業服務,並可以參加到有組織的勞務輸出活動中;三是有培訓意願的農民工可以參加享受政策補貼的職業培訓;四是組織一批農村富餘勞動力在當地企業或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實現轉移就業。
4、活動要求:
按照全國統一要求和部署,結合全省實際情況,認真開展以下幾項主要活動:
(1)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就業服務機構要在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就業服務日常工作的同時,將因失去工作而返鄉或流動的農民工,特別是其中的被征地農民,納入重點服務對象範圍,組織開展不同時期的重點工作和專項活動。
(2)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就業服務機構要免費發放“春風卡”,介紹主要輸入地區用工需求形勢、進城務工基本常識、維權注意事項、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合法民辦職業中介機構的聯繫方式等,幫助農民工求職;要組織農民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促進其實現轉移就業或返鄉創業;要建立勞務輸出地與輸入地之間的就業信息溝通機制,為準備外出求職的農民提供準確的就業信息,並通過有組織的勞務輸出,幫助農民有序外出就業;要通過當地企業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吸納等方式,幫助一批農村富餘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
(3)全省各級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要向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者開放。各級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要改進和擴展針對農民工的就業服務項目、服務模式,為農民工提供優質、高效的“一站式”就業服務。 免費提供政策信息諮詢和職業介紹服務,組織免費專場招聘會,幫助供需雙方直接見面。勞動力輸出地的鄉鎮勞動保障機構為準備外出務工的農村勞動者建立台帳,納入動態管理,設立專門的農村勞動力就業服務視窗。
(4)充分發揮民辦職業介紹機構作用。各市就業服務機構要結合宣傳和貫徹落實《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推薦一批服務規範、民眾滿意的“誠信職介服務機構”,引導農村勞動者到合法職業中介機構求職。鼓勵民辦職業中介機構開展優質服務,指導職介機構建立服務台帳,並加強檢查。
(5)加強培訓。組織開展有針對性、實用性強的免費技能培訓和引導性培訓,提升農村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和市場競爭力,提供職業技能鑑定服務,落實培訓補貼。
(6)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各市要聯合公安、工商、人事等有關部門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活動,嚴厲打擊假借職介進行詐欺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四)助殘就業系列活動
1、活動主題:“助殘就業,共享社會物質文明”。
2、服務對象:就業困難殘疾人、零就業家庭殘疾人、失業殘疾人,重點是就業困難殘疾人和零就業家庭殘疾人。
3、殘疾人認定: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4、工作目標:一是每個符合認定條件的殘疾人在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進行登記,並進行培訓;二是幫助登記的就業困難殘疾人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企業吸納、公益性崗位安置或個體創業等方式實現就業; 三是保證每個零就業殘疾人家庭在規定時間內至少一人實現就業;四是對符合條件的城鎮貧困殘疾人個體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給予補貼。
5、活動要求:
各級勞動保障、殘聯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殘疾人就業工作的指導和規劃,開發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公益崗位。各級殘聯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對用人單位的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年度審核力度,動態跟蹤,及時掌握招聘、裁減殘疾人情況,及時將失業殘疾人納入服務範圍。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依託街道、社區就業服務機構對轄區內的殘疾人家庭普遍開展一次入戶走訪活動, 針對每一位有就業願望的殘疾人在求職就業、享受就業扶持政策和其他勞動保障方面的不同需求,實行分類指導,對每一類人員量身提供一套針對性強的服務方案,依託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跟蹤各項服務措施的落實。
各級勞動保障、殘聯等部門要根據殘疾人特點,整合一批適於殘疾人的創業培訓項目,與願意接受技能培訓的殘疾人預約培訓時間,在適當時機為其提供針對性的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全面提高其就業能力。對培訓後具備創業條件的殘疾人,各級殘聯可給予適當的創業扶持經費,幫助其購置開業所必需的基本工具和材料。對於所需資金較多的,要向相關部門反映提供小額貸款支持。
各級勞動保障、殘聯要藉助農村扶貧開發、康復扶貧貼息貸款等政策,積極組織和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和其他形式的生產勞動。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對從事農業生產勞動的農村殘疾人,在生產服務、技術指導、農用物資供應、農副產品收購和小額信貸等方面給予幫助。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殘聯要做好對殘疾農民工的服務工作,通過職業指導、技能培訓、職業介紹等方式幫助其實現就業。
(五)近期統一組織的專項行動
在各市開展就業服務系列活動過程中,近期還將按照全國性統一專項行動安排,適時組織開展一些專項行動。
1、“逐戶家訪”活動。2009年1月15日至31日,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人事廳、總工會、團委、婦聯、殘聯共同組織各市統一開展“逐戶家訪”活動。通過開展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入戶家訪,掌握就業困難人員情況,制定重點援助工作計畫。
2、“春風送崗位”活動。2009年2月第3周,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人事廳、總工會、團委、婦聯、殘聯共同組織各市統一開展“春風送崗位”活動。組織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有關社會團體的基層組織、服務機構,提前收集適合的就業崗位信息,建立全省範圍的溝通平台,通過信息發布、召開專場招聘會、組織送崗下鄉等方式,集中幫助一批進城務工婦女、青年等各類農民實現轉移就業。
3、“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2009年3月第4周,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人事廳、教育廳、總工會、工商聯共同組織各市統一開展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對象,搭建民營企業與各類勞動者間的供需對接平台,幫助高校畢業生到民營企業就業。
4、助殘就業系列活動
(1)開展助殘就業“四進”活動,即“進家庭、進社區、進企業、進鄉鎮”。各級殘聯要積極協調勞動保障、人事、教育、工會、共青團、婦聯,走訪6000個殘疾人家庭、600個居民社區、600家重點企業、300個農村鄉鎮,把國務院和我省的殘疾人就業政策主要內容印製成冊,免費發放到用人單位中,發放到每一位需要就業的殘疾人手中,為每位有就業願望的殘疾人建立服務檔案,針對每人的不同特點,講明講透政策內容,說明享受政策的具體方法,使每一位殘疾人了解適合於自身的政策內容和辦理途徑。
(2)開展扶持全省“千名殘疾人個體創業”行動。每個設區市在2009年,扶持100名殘疾人實現個體開業,並加強服務與管理,協調工商、稅務等部門落實殘疾人個體開業優惠政策。
(3)開展“殘疾大學生就業對接服務”活動。各設區市勞動保障、人事、教育、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要廣泛收集殘疾大學生就業崗位信息,掌握普通高校和特教學院應屆殘疾大學畢業生基本情況,開展針對性就業前指導、崗位快遞、專場招聘、特殊就業扶助等活動,幫助其實現就業,並為其穩定就業提供延伸專業服務和物質支持,以幫助其適應學校環境向職業環境轉換對接,保障機會均等,避免就業歧視。
有關其他全省性統一行動,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並另行通知。
三、提高認識,統籌安排,確保就業服務系列活動順利進行
(一)為確保就業服務系列活動取得實效,省里成立了“2009年度就業服務系列活動領導小組”(見附屬檔案1),各設區市也要依託政府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立就業服務系列活動領導小組,確定成員分工和聯繫人,負責協調組織各部門、團體聯合行動,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二)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相關政策,並指導所屬就業服務機構重點負責“就業援助系列活動”和“春風行動系列活動”,配合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和“助殘就業系列活動”;各級人事部門要指導所屬人才服務機構,重點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各級教育部門要指導所屬高校和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重點組織開展在校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活動;各級工會組織要以困難職工幫扶中心為依託,以就業困難人員、城鎮新失業人員、特困職工零就業家庭中大專以上畢業未就業子女和農民工為重點組織開展相關就業服務活動;各級共青團組織要以高校畢業生和青年農民工為重點開展相關就業服務活動;各級婦聯組織要以女大學生、失業或被征地婦女、返鄉婦女和進城務工婦女為重點開展相關的就業服務活動;各級殘聯組織要指導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重點組織開展殘疾大學畢業生、就業困難殘疾人和零就業家庭中殘疾人員的就業援助活動。鼓勵民辦職業中介機構積極參與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誠信、高效的職業中介服務。各級勞動保障、人事、教育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和殘聯組織要按照統一部署、分工合作、聯合行動的原則,對於同一服務對象,要通過聯合行動的方式共同開展服務活動,形成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的聯合工作機制。各市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協調組織專門力量,抽調專人負責,對本地區就業服務系列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和監督檢查,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
(三)按照《就業促進法》和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關於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2008〕269號)的有關規定,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會同當地財政部門,將就業服務系列活動所需各項資金作為公共就業服務項目經費,統一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並落實所涉及的各項政策補貼資金,保證資金及時到位。對於未納入財政補助的人民團體等單位設立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可暫按職業中介機構申領職業介紹補貼的規定申領職業介紹補貼。要加強對系列活動所需各項資金的管理。要對提供公益性就業服務的職業中介機構按規定申請享受職業介紹補貼政策給予及時的指導幫助。
(四)各設區市就業服務系列活動領導小組要按照全省統一要求,制定本地區系列活動總體工作方案。各市系列活動領導小組要結合本地實際,創建新的活動內容,制定“四個系列活動”不同時期的具體實施計畫,明確其中各個具體活動的實施時間、進度安排、工作目標要求、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形成任務明確、責任落實、效果有評估的工作機制。各設區市要根據我省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統一安排(見附屬檔案2、3、4、5),合理制定本地系列活動的具體方案。
(五)各設區市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大對系列活動的宣傳工作,重點宣傳國家和我省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穩定就業局勢的重要部署、積極的就業政策、為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和農民工提供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的具體措施。要加強社會輿論導向作用,營造全社會關心就業工作,互幫互助、共渡難關的良好氛圍。
(六)各設區市要定期上報工作進展情況。請各市系列活動領導小組於2009年2月10日前將領導小組聯繫人和聯繫電話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於2009年2月20日前上報本地區2009年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的整體工作方案,並按季度匯總上報各個系列活動的統計報表(見附屬檔案6、7、8、9)。各設區市人事、教育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組織要及時收集匯總上報本部門、本系統相關工作進展情況。省勞動保障廳、人事廳、教育廳、總工會、團委、婦聯、殘聯將共同建立相應的情況通報制度,並不定期對各市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的實施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附屬檔案:
1、河北省2009年度就業服務系列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略)
2、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安排(略)
3、河北省就業援助系列活動安排表(略)
4、河北省春風行動系列活動安排表(略)
5、河北省助殘就業系列活動安排表(略)
6、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統計報表(略)
7、就業援助系列活動統計報表(略)
8、春風行動系列活動統計報表(略)
9、助殘就業援助系列活動統計表(略)
二○○九年二月十日
5、 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零就業家庭是指城鎮居民家庭成員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願望的人員,連續30天以上(含30天)均處於失業狀態,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家庭。就業困難人員一般是指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的大齡、身有殘疾、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以及因完全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經認定的零就業家庭中一名成員可以列為就業困難人員並享受相應的就業援助。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實行家庭(個人)申報、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核實、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認定、縣(市、區)勞動保障部門發證(或蓋章)的辦法。
(三)春風行動系列活動
1、活動主題:“進城務工,幫您解難”
2、服務對象:農民工和農村富餘勞動力,重點是其中新失去工作的農民工和被征地農民。
3、工作目標:一是新失去工作崗位後仍留在城市的農民工能夠得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免費就業服務;二是準備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可以得到免費、有效的就業信息和就業服務,並可以參加到有組織的勞務輸出活動中;三是有培訓意願的農民工可以參加享受政策補貼的職業培訓;四是組織一批農村富餘勞動力在當地企業或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實現轉移就業。
4、活動要求:
按照全國統一要求和部署,結合全省實際情況,認真開展以下幾項主要活動:
(1)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就業服務機構要在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就業服務日常工作的同時,將因失去工作而返鄉或流動的農民工,特別是其中的被征地農民,納入重點服務對象範圍,組織開展不同時期的重點工作和專項活動。
(2)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就業服務機構要免費發放“春風卡”,介紹主要輸入地區用工需求形勢、進城務工基本常識、維權注意事項、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合法民辦職業中介機構的聯繫方式等,幫助農民工求職;要組織農民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促進其實現轉移就業或返鄉創業;要建立勞務輸出地與輸入地之間的就業信息溝通機制,為準備外出求職的農民提供準確的就業信息,並通過有組織的勞務輸出,幫助農民有序外出就業;要通過當地企業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吸納等方式,幫助一批農村富餘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
(3)全省各級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要向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者開放。各級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要改進和擴展針對農民工的就業服務項目、服務模式,為農民工提供優質、高效的“一站式”就業服務。 免費提供政策信息諮詢和職業介紹服務,組織免費專場招聘會,幫助供需雙方直接見面。勞動力輸出地的鄉鎮勞動保障機構為準備外出務工的農村勞動者建立台帳,納入動態管理,設立專門的農村勞動力就業服務視窗。
(4)充分發揮民辦職業介紹機構作用。各市就業服務機構要結合宣傳和貫徹落實《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推薦一批服務規範、民眾滿意的“誠信職介服務機構”,引導農村勞動者到合法職業中介機構求職。鼓勵民辦職業中介機構開展優質服務,指導職介機構建立服務台帳,並加強檢查。
(5)加強培訓。組織開展有針對性、實用性強的免費技能培訓和引導性培訓,提升農村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和市場競爭力,提供職業技能鑑定服務,落實培訓補貼。
(6)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各市要聯合公安、工商、人事等有關部門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活動,嚴厲打擊假借職介進行詐欺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四)助殘就業系列活動
1、活動主題:“助殘就業,共享社會物質文明”。
2、服務對象:就業困難殘疾人、零就業家庭殘疾人、失業殘疾人,重點是就業困難殘疾人和零就業家庭殘疾人。
3、殘疾人認定: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4、工作目標:一是每個符合認定條件的殘疾人在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進行登記,並進行培訓;二是幫助登記的就業困難殘疾人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企業吸納、公益性崗位安置或個體創業等方式實現就業; 三是保證每個零就業殘疾人家庭在規定時間內至少一人實現就業;四是對符合條件的城鎮貧困殘疾人個體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給予補貼。
5、活動要求:
各級勞動保障、殘聯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殘疾人就業工作的指導和規劃,開發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公益崗位。各級殘聯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對用人單位的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年度審核力度,動態跟蹤,及時掌握招聘、裁減殘疾人情況,及時將失業殘疾人納入服務範圍。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要依託街道、社區就業服務機構對轄區內的殘疾人家庭普遍開展一次入戶走訪活動, 針對每一位有就業願望的殘疾人在求職就業、享受就業扶持政策和其他勞動保障方面的不同需求,實行分類指導,對每一類人員量身提供一套針對性強的服務方案,依託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跟蹤各項服務措施的落實。
各級勞動保障、殘聯等部門要根據殘疾人特點,整合一批適於殘疾人的創業培訓項目,與願意接受技能培訓的殘疾人預約培訓時間,在適當時機為其提供針對性的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全面提高其就業能力。對培訓後具備創業條件的殘疾人,各級殘聯可給予適當的創業扶持經費,幫助其購置開業所必需的基本工具和材料。對於所需資金較多的,要向相關部門反映提供小額貸款支持。
各級勞動保障、殘聯要藉助農村扶貧開發、康復扶貧貼息貸款等政策,積極組織和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和其他形式的生產勞動。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對從事農業生產勞動的農村殘疾人,在生產服務、技術指導、農用物資供應、農副產品收購和小額信貸等方面給予幫助。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殘聯要做好對殘疾農民工的服務工作,通過職業指導、技能培訓、職業介紹等方式幫助其實現就業。
(五)近期統一組織的專項行動
在各市開展就業服務系列活動過程中,近期還將按照全國性統一專項行動安排,適時組織開展一些專項行動。
1、“逐戶家訪”活動。2009年1月15日至31日,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人事廳、總工會、團委、婦聯、殘聯共同組織各市統一開展“逐戶家訪”活動。通過開展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入戶家訪,掌握就業困難人員情況,制定重點援助工作計畫。
2、“春風送崗位”活動。2009年2月第3周,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人事廳、總工會、團委、婦聯、殘聯共同組織各市統一開展“春風送崗位”活動。組織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有關社會團體的基層組織、服務機構,提前收集適合的就業崗位信息,建立全省範圍的溝通平台,通過信息發布、召開專場招聘會、組織送崗下鄉等方式,集中幫助一批進城務工婦女、青年等各類農民實現轉移就業。
3、“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2009年3月第4周,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人事廳、教育廳、總工會、工商聯共同組織各市統一開展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對象,搭建民營企業與各類勞動者間的供需對接平台,幫助高校畢業生到民營企業就業。
4、助殘就業系列活動
(1)開展助殘就業“四進”活動,即“進家庭、進社區、進企業、進鄉鎮”。各級殘聯要積極協調勞動保障、人事、教育、工會、共青團、婦聯,走訪6000個殘疾人家庭、600個居民社區、600家重點企業、300個農村鄉鎮,把國務院和我省的殘疾人就業政策主要內容印製成冊,免費發放到用人單位中,發放到每一位需要就業的殘疾人手中,為每位有就業願望的殘疾人建立服務檔案,針對每人的不同特點,講明講透政策內容,說明享受政策的具體方法,使每一位殘疾人了解適合於自身的政策內容和辦理途徑。
(2)開展扶持全省“千名殘疾人個體創業”行動。每個設區市在2009年,扶持100名殘疾人實現個體開業,並加強服務與管理,協調工商、稅務等部門落實殘疾人個體開業優惠政策。
(3)開展“殘疾大學生就業對接服務”活動。各設區市勞動保障、人事、教育、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要廣泛收集殘疾大學生就業崗位信息,掌握普通高校和特教學院應屆殘疾大學畢業生基本情況,開展針對性就業前指導、崗位快遞、專場招聘、特殊就業扶助等活動,幫助其實現就業,並為其穩定就業提供延伸專業服務和物質支持,以幫助其適應學校環境向職業環境轉換對接,保障機會均等,避免就業歧視。
有關其他全省性統一行動,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並另行通知。
三、提高認識,統籌安排,確保就業服務系列活動順利進行
(一)為確保就業服務系列活動取得實效,省里成立了“2009年度就業服務系列活動領導小組”(見附屬檔案1),各設區市也要依託政府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立就業服務系列活動領導小組,確定成員分工和聯繫人,負責協調組織各部門、團體聯合行動,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二)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相關政策,並指導所屬就業服務機構重點負責“就業援助系列活動”和“春風行動系列活動”,配合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和“助殘就業系列活動”;各級人事部門要指導所屬人才服務機構,重點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各級教育部門要指導所屬高校和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重點組織開展在校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活動;各級工會組織要以困難職工幫扶中心為依託,以就業困難人員、城鎮新失業人員、特困職工零就業家庭中大專以上畢業未就業子女和農民工為重點組織開展相關就業服務活動;各級共青團組織要以高校畢業生和青年農民工為重點開展相關就業服務活動;各級婦聯組織要以女大學生、失業或被征地婦女、返鄉婦女和進城務工婦女為重點開展相關的就業服務活動;各級殘聯組織要指導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重點組織開展殘疾大學畢業生、就業困難殘疾人和零就業家庭中殘疾人員的就業援助活動。鼓勵民辦職業中介機構積極參與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誠信、高效的職業中介服務。各級勞動保障、人事、教育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和殘聯組織要按照統一部署、分工合作、聯合行動的原則,對於同一服務對象,要通過聯合行動的方式共同開展服務活動,形成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的聯合工作機制。各市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協調組織專門力量,抽調專人負責,對本地區就業服務系列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和監督檢查,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
(三)按照《就業促進法》和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關於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2008〕269號)的有關規定,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會同當地財政部門,將就業服務系列活動所需各項資金作為公共就業服務項目經費,統一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並落實所涉及的各項政策補貼資金,保證資金及時到位。對於未納入財政補助的人民團體等單位設立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可暫按職業中介機構申領職業介紹補貼的規定申領職業介紹補貼。要加強對系列活動所需各項資金的管理。要對提供公益性就業服務的職業中介機構按規定申請享受職業介紹補貼政策給予及時的指導幫助。
(四)各設區市就業服務系列活動領導小組要按照全省統一要求,制定本地區系列活動總體工作方案。各市系列活動領導小組要結合本地實際,創建新的活動內容,制定“四個系列活動”不同時期的具體實施計畫,明確其中各個具體活動的實施時間、進度安排、工作目標要求、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形成任務明確、責任落實、效果有評估的工作機制。各設區市要根據我省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統一安排(見附屬檔案2、3、4、5),合理制定本地系列活動的具體方案。
(五)各設區市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大對系列活動的宣傳工作,重點宣傳國家和我省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穩定就業局勢的重要部署、積極的就業政策、為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和農民工提供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的具體措施。要加強社會輿論導向作用,營造全社會關心就業工作,互幫互助、共渡難關的良好氛圍。
(六)各設區市要定期上報工作進展情況。請各市系列活動領導小組於2009年2月10日前將領導小組聯繫人和聯繫電話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於2009年2月20日前上報本地區2009年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的整體工作方案,並按季度匯總上報各個系列活動的統計報表(見附屬檔案6、7、8、9)。各設區市人事、教育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組織要及時收集匯總上報本部門、本系統相關工作進展情況。省勞動保障廳、人事廳、教育廳、總工會、團委、婦聯、殘聯將共同建立相應的情況通報制度,並不定期對各市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的實施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附屬檔案:
1、河北省2009年度就業服務系列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略)
2、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安排(略)
3、河北省就業援助系列活動安排表(略)
4、河北省春風行動系列活動安排表(略)
5、河北省助殘就業系列活動安排表(略)
6、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統計報表(略)
7、就業援助系列活動統計報表(略)
8、春風行動系列活動統計報表(略)
9、助殘就業援助系列活動統計表(略)
二○○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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