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重點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有關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6年05月2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快重點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有關工作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6年05月26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發文字號:冀建村〔2016〕11號
檔案原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管局:
為落實《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實加快重點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提高重點鎮污水處理能力,確保各項任務目標完成,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重點鎮污水處理工作
做好小城鎮特別是重點鎮生活污水處理工作,是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是改善人居環境的重要舉措,也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年來,我省不斷加大小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力度,小城鎮處理設施不斷完善,處理能力得到提高。但總體上看,小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後,污水隨意排放的現象還比較普遍,重點鎮具備生活污水處理能力的任務非常艱巨。各地要進一步提高對重點鎮生活污水處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切實把這項工作擺在重要位置,採取有力措施,周密組織,精心安排,紮實推進,確保2019年全省所有重點鎮具備污水處理能力目標的完成。
二、總體要求和各階段具體目標
(一)總體要求。認真貫徹《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進重點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提高污水處理能力,發揮示範帶動作用,推動小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改善人居環境,促進新型城鎮化的實施。
(二)工作目標。2016年,所有重點鎮謀劃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並力爭加快建設進度;2017年,各地40%的重點鎮應具備生活污水處理能力;2019年,全省所有重點鎮均應具備污水處理能力。進一步推進小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特殊區域的小城鎮,要按照相關安排,完成相應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任務;具備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條件的其他小城鎮,要加快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提高污水處理能力。
三、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
(一)強化規劃引領。各地要根據縣(市)城鄉總體規劃,進一步細化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統籌安排、合理布局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優先安排重點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各重點鎮均要制定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方案,對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作出具體安排。
(二)因地制宜組織建設。城市、縣城周邊的重點鎮可通過建設污水收集設施,把污水納入城市或縣城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地域上相近的重點鎮及小城鎮可採取共建共用的方式,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其他重點鎮可結合當地實際,確定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具體方式,達到具備污水處理的能力。
(三)加快項目建設。要結合當地實際,合理確定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模,科學選擇處理工藝,方便運營管理,提高綜合效益。各重點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要抓緊開展前期工作,儘快開工建設。已開工建設的,要加快建設進度,爭取儘早建成,投入使用運營。
(四)規範運營管理。已建成的鎮污水處理廠要做好運營管理,確保運營的安全,提高污水處理的效率。要健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保養制度,保證污水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充分發揮投資效益。排放標準嚴格執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
(五)實行項目庫管理。各市要建立重點鎮及小城鎮污水處理項目庫,及時對建設規模、採用工藝、建設計畫、工程進度等實施監督管理。要加強鎮污水處理設施項目管理,指導各重點鎮及有關小城鎮規範有序組織項目建設,保證項目建設的質量和安全。
四、加強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推動。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城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切實加大重點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組織和推動力度,加強小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要進一步落實重點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責任,明確各重點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責任主體、責任人以及完成各項工作的時間節點,確保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加大政策支持。要積極做好協調,加大對重點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落實建設項目、資金和建設用地。鼓勵機制創新,通過爭取中央獎補資金、金融貸款、整合相關資金、實行PPP模式、廣泛吸引社會資金等方式,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為加快建設創造條件。
(三)強化監督檢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根據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適時開展督導督查,並對各地進展情況進行通報。對任務不落實、工作進展慢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其他相關要求
各重點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情況、其他小城鎮污水設施建設情況分別填報匯總表,於2016年6月底前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