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實施信息惠民工程有關工作的通知》是201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2個部門聯合發布的有關信息惠民工程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快實施信息惠民工程有關工作的通知
- 類型:通知
- 時間: 2014年1月9日
- 內容:實施信息惠民工程
發改高技[2014]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編辦、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教育廳、教委、教育局、公安廳、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審計廳、食品藥品監管局、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2號)、《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12]28號)關於實施信息惠民工程的工作部署,增強民生領域信息服務能力,提升公共服務均等普惠水平,現就加快實施信息惠民工程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實施信息惠民工程的重要意義
當前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也是在重大民生問題和民生需求上實現突破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既面臨社會流動性和開放性日益增強,以及民生訴求多樣化、利益多元化、服務個性化、方式便利化的新形勢,又迫切需要有效破解民生領域公共服務資源短缺失衡、區域城鄉差距擴大、均等化普惠化水平不高等老問題。實施信息惠民工程,拉消費、促發展、惠民生,是以信息化帶動和促進民生領域跨越發展的戰略選擇,是提供廣覆蓋、多層次、差異化、高品質公共服務的有效途徑,有助於最佳化社會資源配置、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模式、提升均等化普惠化水平,也將有助於培育新型業態和新的經濟成長點,對促進信息消費、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構建和諧社會等具有重要意義。
二、推進信息惠民工程實施的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
我國信息化是在工業化尚未完成、城鎮化快速發展的背景下推進的,面臨人口多且流動性強、資源相對短缺、城鄉發展不平衡、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不足等客觀矛盾。信息惠民工程實施要以解決當前體制機制和傳統環境下民生服務的突出難題為核心,改變以往技術導向、項目驅動的信息化建設模式,有效整合孤立、分散的公共服務資源,強化多部門聯合監管和協同服務,鼓勵市場參與,創新服務模式,拓寬服務渠道,構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信息體系,全面提升各級政府公共服務水平和社會管理能力。
信息惠民工程實施的重點是解決社保、醫療、教育、養老、就業、公共安全、食品藥品安全、社區服務、家庭服務等九大領域突出問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發揮業務指導作用,要圍繞解決各領域民生服務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制約因素,注重體制機制和政策制度創新,要以推動跨層級、跨部門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為抓手,促進公共服務的多方協同合作、資源共享、制度對接。
各地方在實施信息惠民工程中,要注重資源整合,在已有資源基礎上集中構建政府公共服務平台,原則上在地市層級建設部署,在街道社區統一套用,要實現基礎信息集中採集、多方利用,逐步實現公共服務事項和社會信息服務的全人群覆蓋、全天候受理和“一站式”辦理。要堅決避免區縣以下層級分散建設同類信息平台,避免重複投資、重複建設,避免形成新的信息孤島。
(二)基本原則
圍繞民生,突出重點。圍繞當前民眾廣泛關注和亟待解決的醫療、教育、社保、就業、養老服務等民生問題,選擇信息化手段成效高、社會效益好、示範意義大、帶動效應強的內容作為工作重點,著力解決薄弱環節、關鍵問題,增強信息服務的有效供給能力,提升信息便民惠民利民水平。
統籌發展,分步實施。要將信息惠民工程建設與經濟社會信息化發展相結合,充分利用已有資源,做好工程推進與全局工作的統籌銜接,保障工作落到實處。把以服務公眾、提高社會滿意度作為中心任務,選擇基礎好、需求緊迫、條件成熟的工作領域作為切入點和突破口,設定合理的分階段發展目標和分步驟實施方案,切實保障信息惠民工程取得實效。
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充分發揮政府推進信息惠民工程的導向性作用和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政府部門著重提供基礎性、公益性的服務內容,引導社會力量開展專業化、多元化、個性化的服務,鼓勵和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共同培育信息惠民可持續發展模式,形成優勢互補、多元參與、開放競爭的發展格局。
試點先行,因地制宜。按照先行先試、地方試點為主的思路推進專項實施,要將探索體制機制、服務模式創新作為試點的重點。結合不同地方的需求和工作基礎,因地制宜,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向基層延伸,縮小城鄉、區域和不同群體之間的數字鴻溝,加快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條塊結合,協同共享。充分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層面的積極性,強化中央部門的業務指導和政策支持,形成跨部門聯合推進機制,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引導地方做好示範套用,推動信息資源跨層級、跨部門的共享,切實發揮信息共享在促進多部門合力解決社會難題的關鍵作用和綜合效能,形成上下互動、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三)總體目標
通過實施信息惠民工程,實現信息化與民生領域套用的深度融合,進一步發揮信息化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撐性和帶動性作用,信息惠民套用取得顯著成效。教育、醫療、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務有效供給逐步增多最佳化,均等化程度明顯增強。養老、就業等公共服務模式不斷創新多元,一體化服務能力逐步加強。社會信用、城市和社區管理、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等社會管理的模式不斷創新最佳化,多部門聯合、傳統方法與現代手段結合的綜合化管理體系初步建立。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科技支撐手段不斷升級完善,智慧型化水平穩步提高。城鄉、區域信息基礎條件差距逐步縮小,普惠化水平全面提升。教育、醫療、養老、社保等領域新型信息服務更加活躍,信息消費需求進一步釋放。
三、實施信息惠民工程的重點任務
(一)開展信息惠民國家示範省市創建工作
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中央編辦、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審計署、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等部門共同組織,結合政務信息共享國家示範省市建設(不再另行組織),開展信息惠民國家示範省市建設。一方面促進信息化最佳化公共資源配置,創新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模式,拓寬公共服務和公眾參與渠道,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和均等普惠程度,提高社會管理效能,促進政務公開和依法行政。另一方面推進民生領域信息化深度套用,培育傳統服務業的信息消費新熱點,提升消費保障和服務水平,以信息服務促進信息消費。
(二)社會保障信息惠民行動計畫
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會同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組織實施。以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一體化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體系為目標,加快推進社會保障一卡通,到2015年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達到8億,推動社會保障卡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以及居民健康、惠民待遇發放等公共服務領域的集成套用。建設跨地區醫保費用中央和省級結算信息平台,制定跨地區醫保聯網結算標準規範,在全國範圍實現公民的合規異地就醫費用醫保持卡即時結算。先期在15個省份100個地市開展跨省醫保即時結算試點,服務城鄉居民超3億人,跨地區醫保即時結算模式和協作機制逐步建立,跨地區一體化服務初見成效。
(三)健康醫療信息惠民行動計畫
由國家衛生計生委牽頭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組織實施。圍繞解決看病就醫難題,以便利醫療服務、惠及城鄉居民、壯大健康產業為目標,以醫療服務信息標準化、檢查檢驗結果全國互認為基礎,推廣遠程醫療,建立和完善重大公共衛生、傳染病等健康信息監測預警體系,促進優質資源共享和衛生服務普惠,建立完善電子病歷、電子健康檔案,逐步實現全國範圍跨機構、跨區域、跨衛生業務的健康信息、就診信息共享和一卡通用,積極推進套用居民健康卡與社會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務卡等公共服務卡的套用集成。先期在15個省份、45所大型醫院開展示範,逐步建立居民健康醫療信息跨機構、跨區域共享機制,實現就醫一卡通。
(四)優質教育信息惠民行動計畫
由教育部牽頭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組織實施。以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加快縮小區域、城鄉、校際之間的教育差距為目標,推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深化信息技術在教育教學中的套用。建設完善教育信息基礎設施,縮小中西部地區學校數字鴻溝。建立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的有效機制,繼續推進國家精品開放課程共享,加快建立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初期在職業教育領域委託有條件的職業院校及相關機構,建設1個職業教育數字資源管理中心、20個開發套用基地和100個套用推廣試點學校,向職業教育全體學生和社會成員提供開放服務。
(五)養老服務信息惠民行動計畫
由民政部牽頭會同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組織實施。以滿足養老服務需求、釋放養老消費潛力、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為目標,建立養老服務機構、醫療護理機構等網路互聯、信息共享的服務機制,重點推進養老服務機構信息化建設,推廣遠程健康監測,拓展養老機構專業化服務的惠及面,推進養老、保健、醫療服務一體化發展。先期在200個養老服務機構開展試點,大幅提升養老信息服務水平。
(六)就業服務信息惠民行動計畫
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以建立更加方便快捷、覆蓋全國的公共就業信息服務平台為目標,建設高校畢業生、農村轉移勞動者、就業困難人員資料庫,制定就業信息服務標準,鼓勵職業中介機構和相關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廣泛參加,推動就業信息全國聯網,面向各類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開展政策諮詢、信息發布、職業指導、就業失業登記和享受政府網上經辦服務,創造平等就業機會,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
(七)食品藥品安全信息惠民行動計畫
由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以形成社會綜合治理格局,切實提高食品藥品安全保障水平為目標,利用物聯網技術、溯源技術、防偽技術、條碼技術、雲計算等技術,加快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系統建設,強化食品藥品電子追溯,方便信息公開查詢。規範網際網路食品藥品交易行為,試點藥品網上陽光直購。
(八)公共安全信息惠民行動計畫
由公安部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在公共安全信息惠民行動計畫中先期啟動公共安全視頻信息套用試點,以構建立體化公共綜合防控及社會安全服務為目標,構建跨區域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處理平台,整合各類視頻圖像信息資源,研究建立公共安全視頻信息安全管理、授權共享機制,拓展政府、民眾對視頻圖像信息的綜合套用,形成公共安全信息化支撐、服務體系。先期在4省(區)20餘城市實現重要公共視頻資源共享套用,公共安全跨部門、跨地區視頻圖像信息採集共享體系逐步健全,立體化綜合防控效能顯著增強,民眾在公共區域安全感、滿意度得到提升。
(九)社區服務信息惠民行動計畫
由民政部牽頭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門組織實施。以創新基層社會管理方式、增強社區服務民眾能力、擴大社會力量參與、完善社區信息消費環境為目標,以社區養老為切入點,推進社區信息化建設。以為公眾提供便利化服務為導向,以街道(鄉鎮)或社區為基本單元,套用城市統一政府公共服務信息平台,避免社區、街道、區(縣)單獨建設。重點依託城市統一政府公共服務信息平台拓展直接面向社區的信息化套用系統,實現公共服務一站式受理和基礎信息資源集中採集,避免重複採集、多頭採集。同時,要統籌推進基層一體化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積極推進通過服務網站和集中服務大廳為公眾提供“一站式”服務,減少各行業、各部門單獨建設服務設施,避免重複投資、重複建設。積極吸納社區志願服務和商業服務資源,制定系統接入和信息共享標準,優先支持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項目,健全社區服務需求表達和反饋機制。先期在450個社區開展試點,社區養老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公共服務、志願服務和商業服務銜接配套的社區服務體系初步建立。
(十)家庭服務信息惠民行動計畫
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部門組織實施。以進一步豐富家庭信息服務,促進和引導居民信息消費為目標。建設智慧家庭綜合套用平台,整合生活服務信息、公共安全服務信息和新農村綜合服務信息等,面向城鄉個人和家庭,提供優質、多樣、便捷的信息服務。先期在10個城市開展智慧家庭信息服務試點,選擇100萬家庭,提供超過100項家庭信息服務。
(十一)信息惠民綜合試點行動計畫
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各地人民政府實施。依託信息惠民國家示範省市,實施信息惠民綜合試點,以創新社會管理、方便百姓服務為目標,統籌建立政府公共服務信息平台。通過政府公共服務信息平台,整合教育、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工商、稅務等多部門信息資源,發揮企業積極性,引入優質社會服務資源,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信息服務,滿足居民多樣化需求,逐步實現公共服務事項和社會信息服務的全人群覆蓋、全天候受理和“一站式”辦理。促進政府數據對社會公眾的開放共享和創新套用,引導帶動社會增值開發,促進信息服務業發展,促進信息內容消費。
四、推進信息惠民工程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跨部門協調推進機制
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審計署、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等部門建立信息惠民工程協調推進機制,協調解決推進工作中的難點問題,督促檢查工作落實情況,適時組織階段評估和績效評價。
(二)強化國家政策引導支持
國務院有關部門繼續通過現有資金渠道對信息惠民工程相關示範項目給予必要支持。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對示範項目建設中有關業務管理模式創新、業務流程最佳化等方面加強業務指導和專家諮詢,加強政策支持。中央編辦強化對政府轉變職能、強化服務及多部門間協同共享的指導和支持。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加強對信息惠民工程的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國家標準委強化對信息共享關鍵技術標準、跨地區醫保費用結算標準、電子病歷互認共享標準等信息惠民工程有關標準規範的指導,健全完善有關管理和服務國家標準,協調推動各領域標準在示範項目中的實施套用。
(三)突出信息惠民工程的重點
各牽頭組織部門要結合行業實際和工作需要,從解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共性與突出問題入手,組織編制示範工程實施方案,在充分調研和論證、廣泛聽取基層、公眾意見基礎上,研究確定工程的發展目標、建設重點和保障措施。
(四)確保信息惠民工程的落實
各地方要本著實事求是、因地制宜、統籌資源、模式創新的基本思路,合理選擇本地信息惠民工程的重點內容,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堅持業務主導,明確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保障資金投入,合理配置資源,營造良好政策環境,紮實推進各項工作的落實,切實取得實效。
(五)積極推進信息惠民工程的實施
率先啟動信息惠民國家示範城市創建工作(具體要求見附屬檔案),在認真總結和評估示範城市創建經驗的基礎上,條件成熟後,再行啟動信息惠民國家示範省創建工作。其他行動計畫及有關試點專項具體實施時間和要求,由各牽頭組織部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另行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照“成熟一項、啟動一項”的原則,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試點示範專項工程的工作方案進行論證。
附屬檔案:1、信息惠民國家示範城市創建工作要求
2、信息惠民國家示範城市創建方案編制要點
2、信息惠民國家示範城市創建方案編制要點
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 央 編 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 政 部
教 育 部
公 安 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 政 部
教 育 部
公 安 部
民 政 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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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計 署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國 家 標 準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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