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春節期間供熱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

《關於加強春節期間供熱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2月1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春節期間供熱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12年02月16日
  • 發文字號:冀建傳真[2012]2號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管局(公用局)、華北石油管理局:
最近,我省發生一起地熱站蓄水池蓋板坍塌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居民停熱,影響了居民冬季正常採暖。為以此為鑑,確保春節期間全省供熱運行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提高安全意識,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各市(縣)供熱行業主管部門要把供熱安全保障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利用一周時間,對轄區內以地熱為熱源的供熱單位進行徹底排查,對地熱站、換熱站、加壓泵房以及附屬設備設施運行安全情況進行檢查評估,落實安全運行管理規定,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對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有關單位及時整改,防止因設備質量、操作不當等因素再次發生類似事故。
二、全面開展自查,確保春節期間供熱質量。春季前,各市(縣)供熱單位要全面開展一次供熱安全運營自查,特別是對出現過故障的設備要進行徹底排查和整改。對因年久失修而造成嚴重腐蝕和跑、冒、滴、漏的管網,要責成產權單位或物業公司限期改造,確保供熱採暖期內正常運行。要做好應對極端天氣和供熱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一旦出現問題,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供熱,不能以任何理由對用戶停暖或限暖。對個別供暖矛盾問題,供熱主管部門要做好企業和居民之間的協調工作,確保春節期間居民室內供熱溫度保證在18℃以上。
三、加強行業監管,增強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各市(縣)供熱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供熱行業監管,完善經營許可制度,消除監管死角和盲區。對取得經營許可權但不按規定條件進行經營的供熱企業,要及時督促其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照有關規定取消其經營許可權。對擅自棄供、停供、限熱的單位,要按照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要指導熱源單位、供熱單位完善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措施,建立完善的供熱預警制度,切實提高供熱事故處理和應急搶險能力。熱源單位、供熱單位要結合應急預案,備足搶險、搶修物資,充分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供熱設施及設備安全、穩定運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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