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新時代人民法院涉訴信訪工作的意見

《關於加強新時代人民法院涉訴信訪工作的意見》是為貫徹落實《信訪工作條例》,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意見,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準確把握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規律特點,創造適應民眾新需要、體現時代新特徵的涉訴信訪工作模式,及時回應民眾合法合理訴求,依法維護民眾權益作出部署安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新時代人民法院涉訴信訪工作的意見
  • 發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內容解讀,發展歷史,

內容解讀

《意見》共7個部分34條,對加強新時代涉訴信訪工作總體要求以及完善系統化涉訴信訪源頭預防機制、立體化涉訴信訪受理機制、實質化涉訴信訪化解機制、精準化涉訴信訪依法處置機制、智慧型化涉訴信訪管理機制提出具體要求,明確了新時代人民法院涉訴信訪工作應當堅持黨對人民法院信訪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在法治軌道上解決涉訴信訪問題、堅持源頭治理與區分類別處理相結合、堅持機制創新與制度建設同步推進、堅持統籌社會力量聯動化解信訪矛盾、堅持運用現代科技實現創新發展的基本原則。
《意見》指出,加強涉訴信訪源頭預防、就地解決、前端化解,用好人民法院調解平台進鄉村、進社區、進格線工作機制,及時解決涉訴信訪苗頭性問題,“一站式”調處化解矛盾糾紛,切實把問題化解在基層和萌芽。鞏固提升一站式多元糾紛解決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成果,注重在黨委領導下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通過訴前調解等非訴訟方式化解矛盾。
《意見》強調,打造網上申訴主渠道,全面套用人民法院網上申訴信訪平台,打通網上申訴與現場接訪、來信辦理、視頻接訪、12368“一號通辦”等套用系統信息壁壘和數據互認通道,提供申訴申請、進展查詢、法律諮詢、第三方化解、結果反饋、滿意度評價、投訴建議等服務,實現申訴信訪“一網通辦”,全面提升網上信訪整體效能。建立“有信必復”來信辦理機制,對屬於法院主管和本院處理的有效來信,辦信部門收到後及時登記,告知辦理進展,做到件件有回覆。完善跨層級聯動視頻接訪機制,運用視頻接訪系統、人民法院調解平台等,對跨層級、跨區域的涉訴信訪事項開展聯動視頻接訪,案件存在疑難複雜情形的,可以邀請律師等社會第三方參加。建立健全信訪必錄機制,對民眾來信來訪材料全部掃描上傳,並逐件逐次將信息項錄入涉訴信訪信息管理系統,做到“有訪必錄、有信必錄、有錄必全”。
《意見》要求,推進涉訴信訪辦理規範化,強化首辦責任,進一步梳理涉訴信訪“馬上辦、精細辦、聯合辦、督導辦”事項範圍,統一辦理標準,做到“訴求有人管、案件及時辦、效果有監督、辦結有回應”。完善分類接訪工作機制。對當事人直接提出的涉訴信訪事項,登記後區分來訪訴求進行分流處理。深化律師代理申訴制度改革實踐,推動刑事申訴案件律師代理全覆蓋。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涉訴信訪工作責任體系,完善領導接訪下訪和包案化解工作機制。拓寬社會力量參與涉訴信訪工作的制度化渠道,建立健全民眾參與機制,廣泛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專家學者、心理諮詢師、基層法律工作者等第三方社會力量參與涉訴信訪化解,提升社會第三方多元化解涉訴信訪實效。
《意見》規定,將信息化、智慧型化作為新時代涉訴信訪工作的重要支撐,最佳化四級法院涉訴信訪工作平台,以“網路通”“數據通”“業務通”為標準,做到涉訴信訪全流程、全業務的網上辦理,推動涉訴信訪工作模式創新和高質量發展,增強防範化解風險、服務科學決策的能力水平。
《意見》還對加強新時代涉訴信訪工作的組織領導和隊伍建設,及時發布各地法院在創新服務民眾方式、實質性化解信訪矛盾等方面的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形成依法理性表達訴求的良好氛圍等作出規定。

發展歷史

202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人民法院涉訴信訪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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