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布氣候投融資試點名單的通知

《關於公布氣候投融資試點名單的通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國管局、銀保監會、證監會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公布氣候投融資試點名單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22年8月
主要內容,試點名單,

主要內容

《通知》表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有關決策部署,按照《關於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環氣候〔2020〕57號)和《關於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2021〕27號,以下簡稱《通知》)有關要求,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國管局、銀保監會、證監會根據各省份推薦情況,綜合考慮工作基礎、實施意願和推廣示範效果等因素,確定了氣候投融資試點名單。

試點名單

《通知》附屬檔案中的《氣候投融資試點名單》顯示試點有:北京市密雲區、通州區,河北省保定市,山西省太原市、長治市,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遼寧省阜新市、金普新區,上海市浦東新區,浙江省麗水市,安徽省滁州市,福建省三明市,山東省西海岸新區,河南省信陽市,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湖南省湘潭市,廣東省南沙新區、深圳市福田區,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重慶市兩江新區,四川省天府新區,陝西省西鹹新區,甘肅省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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