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布國家農民合作社示範社名單的通知

《關於公布國家農民合作社示範社名單的通知》是一則檔案,2014年11月22日發布。


關於公布國家農民合作社示範社名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委、辦、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水利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林業廳(局),銀監局,供銷合作社:
評定示範社是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實行部門聯合評定示範社機制、引導農民合作社規範運行要求的具體措施,是全國農民合作社發展部際聯席會議的重要職責。按照《國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評定及監測暫行辦法》(農經發〔2013〕10號)的規定,在各地組織推薦的基礎上,經審查覆核和媒體公示,全國農民合作社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認定北京利民恆華農產品種植專業合作社等3759家合作社為國家農民合作社示範社,北京密雲縣蔡家甸東溝農民用水合作社等254家用水組織為全國農民用水合作示範組織。
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必須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發展農民合作社,是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和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重要舉措。國家示範社和全國用水示範組織作為農民合作社的先進典型,要珍惜榮譽、再接再厲,儘快做大做強;要強化服務成員宗旨,積極提供專業化社會化系列化服務,不斷滿足成員發展農業生產經營的需求;要健全規章制度,加強民主管理,保障成員各項權利;要大力推行標準化生產,注重農產品品牌建設,提高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要堅持守法經營,積極弘揚團結互助、誠信友愛的合作文化,充分發揮表率帶頭作用,示範引領廣大農民合作社提高發展質量和水平。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中央要求,落實和完善扶持政策,強化指導服務,積極支持國家示範社和全國用水示範組織發展。要加強監督管理,實行動態監測,建立淘汰機制,不斷提升國家示範社和全國用水示範組織隊伍的先進性純潔性。要引導廣大農民合作社向國家示範社和全國用水示範組織學習,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完善利益分配機制,不斷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和帶動農戶能力,為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做出新貢獻。
農業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水利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林業局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201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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