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面推行“先驗房後收房”制度推動提升住宅工程交付質量的通知

2022年8月,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於全面推行“先驗房後收房”制度推動提升住宅工程交付質量的通知》,住宅工程質量事關民眾切身利益。去年以來,青島、濟南等市聚焦住宅工程交付質量問題,積極探索“先驗房後收房”模式,取得良好成效。經研究,決定在全省新建商品住宅中全面推行“先驗房後收房”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全面推行“先驗房後收房”制度推動提升住宅工程交付質量的通知
  • 發布單位: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主要內容,內容解讀,

主要內容

一、按照“政府引導、企業主導、業主參與、專業保障”的原則,在新開工建設的商品住宅中全面推行。其他尚未竣工交付的住宅工程,可參照實施。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其所售住宅質量負首要責任,對落實“先驗房後收房”制度承擔策劃組織、閉環整改和安全保障責任,施工、監理和前期物業服務單位積極予以配合,具體實施可參照工作指南。
三、“先驗房後收房”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分戶驗收、業主查驗等環節。鼓勵各地各企業創新形式、豐富內容、拓展載體、提高成效,認真總結推廣好做法、好案例,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力爭將“先驗房後收房”制度打造成為提升住宅工程質量的典範品牌。
推行“先驗房後收房”制度,是對商品住宅“交付驗收”流程的再造和細化規範,提前創造條件讓業主全面了解、現場查驗房屋質量狀況,對於維護購房民眾合法權益,提前解決質量問題、化解矛盾糾紛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站在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高度,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監督指導,抓好制度落實,推動提升商品住宅交付質量,切實提高民眾滿意度。

內容解讀

推行“先驗房後收房”制度,是對商品住宅“交付驗收”流程的再造和細化規範,提前創造條件讓業主全面了解、現場查驗房屋質量狀況,對於維護購房民眾合法權益,提前解決質量問題、化解矛盾糾紛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明確,“先驗房後收房”制度按照“政府引導、企業主導、業主參與、專業保障”的原則,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其所售住宅質量負首要責任,對落實“先驗房後收房”制度承擔策劃組織、閉環整改和安全保障責任。
  與《通知》一同印發的還有《新建商品住宅“先驗房後收房”工作指南》和《新建商品住宅業主查驗要點》。《工作指南》中明確,商品住宅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將質量信息公示、分戶驗收、業主查驗等有關活動安排和業主權益告知業主。
  其中,質量信息公示包括在開工、施工、銷售、驗收、交付等階段,要按進度、分批次公示住宅工程質量信息,接受社會監督。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可製作成二維碼形式,便於業主在銷售現場、查驗現場通過手機掃碼查看。
  分戶驗收分為主體結構竣工和單位工程竣工兩個階段。應逐戶、逐間進行記錄並存留影像資料,分階段按戶存留不少於5張照片,影像資料應完整、準確、清晰地體現樓號戶號、驗收時間、驗收成員、驗收部位、驗收方式等信息。發現分戶驗收記錄內容明顯不真實、比對性覆核結果超過規定限值時,分戶驗收結論判定為“不符合”。發現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和影響主要使用功能的、參建責任主體弄虛作假等嚴重違法違規與失信行為的,責令重新組織分戶驗收,並實施“提級驗收”,由項目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上一級分管技術質量的負責人參加分戶驗收或現場駐點督導。
  業主查驗是指在簽訂購房契約後、簽署房屋驗收交付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組織業主對其所購商品住宅進行質量查驗。業主查驗按照業主自願的原則,可以邀請或委託他人參與查驗。
  根據《通知》,“先驗房後收房”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分戶驗收、業主查驗等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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