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省“寄遞渠道禁毒百日攻堅行動”的通告

江西省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省公安廳、省郵政管理局聯合發布《關於全省“寄遞渠道禁毒百日攻堅行動”的通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全省“寄遞渠道禁毒百日攻堅行動”的通告
  • 發布單位:江西省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省公安廳、省郵政管理局
全文
一、各級郵政快遞企業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快遞暫行條例》《郵政業寄遞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江西省禁毒條例》等法律法規,壓實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崗位責任制、內控管理等制度,依法設定安全管理機構和專兼職人員,主動配合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利用郵件、快件寄遞毒品違法犯罪行為。
二、各級郵政快遞企業要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項制度,行業從業人員要提示用戶如實填寫寄遞信息,當場驗視交寄物品並核對寄件人身份信息。對毒品疑似物、無法辨別交寄物品性質或身份信息與寄件人不符的,不得收寄。在已收寄郵件快件中發現毒品疑似物的,立即停止分揀、運輸和投遞,及時向郵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落實三項制度不到位導致發生寄遞毒品案件的,涉事企業和行業從業人員將被依法追究責任。
三、各郵政快遞營業網點應在行動期間積極開展禁毒宣傳,採取掛圖、牆報、標語、宣傳欄、LED螢幕等方式普及禁毒知識,不斷提升行業從業人員和人民民眾參與禁毒鬥爭的意識和能力。
四、行業從業人員向公安機關報告毒品疑似物,查證屬實的,公安機關將依據《江西省毒品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辦法》給予獎勵,最高可獎勵30萬元。公安機關將嚴格保密舉報人信息和舉報事項。
五、舉報電話:110。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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