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光伏電站項目由核准制改為備案制的通知

《關於光伏電站項目由核准制改為備案制的通知》是河北省發展改革委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4年4月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光伏電站項目由核准制改為備案制的通知
  • 發文字號: 冀發改能源〔2014〕577號
  • 成文日期:2014年4月4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發展改革委
檔案全文
關於光伏電站項目由核准制改為備案制的通知
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定州市、辛集市、擴權縣(市)發展改革局:
根據國家能源局《光伏電站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能新能〔2013〕329號)要求,光伏電站項目實行備案管理。自發文之日起,我委不再受理各地光伏電站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請示。光伏電站項目按照《河北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管理辦法》(冀政〔2005〕32號)及相關檔案進行備案管理。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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