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設備監理單位甲級資格證書核發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中國設備監理協會

按照國務院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11號),現將質檢總局負責的設備監理單位甲級資格證書核發工作下放至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實施。為做好設備監理單位資格證書核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改革部署,迅速做好承接
深化行政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是促進發展的強大動力和重要保障。國務院決定將設備監理單位甲級資格證書核發工作,由質檢總局下放至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實施,突出了降低審批層級,減輕市場主體負擔的改革要求。各省級質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務必高度重視,認真貫徹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做好該項行政審批的承接工作。
(一)總體要求。
從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各省級質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所轄行政區域內設備監理單位甲級資格證書的受理、核准及監督管理工作。要制定完善相關工作方案,結合已經承擔的設備監理單位乙級資格證書核發的工作基礎,確保該項行政審批下放順利實施。
(二)工作原則。
各省級質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行政許可法》和《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檢疫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依照程式組織開展設備監理單位資格證書核發工作。要減少審批環節,最佳化審批流程,依法限時辦結,堅持便民高效,提高審批效率。要綜合運用誠信管理、信息公開、違法違規查處督辦等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更好發揮設備監理在保障重大設備質量安全和投資效益上的管理服務和專業化監督作用。
二、規範審批程式,強化服務意識
各省級質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強化設備監理單位甲級資格證書核發各環節的工作規範管理,落實職能職責,依法接受監督,確保證書核發工作有序開展。
(一)明確審批制度。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針對設備監理行政許可審批程式和重要環節制定相應的審查工作準則和評審規則,切實避免“中梗阻”現象。要細化明確審查環節、審查內容、審查標準、審查要點、注意事項及不當行為需要承擔的後果等,重點明確細化行使自由裁量權的邊界、相關人員在不同環節的具體職責,確保審查人員嚴格按細則辦事,不得擅自增設或減少審批條件、隨意抬高或降低審批門檻。
(二)規範審批程式。對設備監理單位資格行政審批要實行“一個視窗”受理,推行受理單制度,受理單應當包括事項名稱、受理機構、審批編號、受理依據、收費狀況、受理時間、承諾辦結時限、批准文書發放方式等要素。對於設備監理證書內容變更、換證等程式簡便的事項,應當場辦結;對於不能當場辦結的事項,受理單中的承諾時限不得長於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限,並按要求將各申請單位的受理、審查、核准、發證等信息,及時錄入設備監理單位資格信息管理系統。
(三)提升服務水平。要做好設備監理單位資格行政許可的服務工作,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服務態度好的骨幹承擔服務視窗工作,並保持人員相對穩定。編制設備監理服務指南,列明設備監理單位資格行政許可的設定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基本流程、審批時限、收費標準、審批決定證件、注意事項等,內容發生變更時要及時修訂。通過諮詢視窗、熱線電話、電子信箱等方式,及時提供諮詢服務,保證申請單位能及時查詢到行政許可審批的進展情況。制定滿意度評價表,開展滿意度評價,使申請人滿意審批服務的“最後一公里”。
三、完善監督機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各省級質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推進設備監理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加強部門協同監管,發揮行業自律作用、輿論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推動市場主體自我約束、誠信經營。
(一)加強監督檢查。要按照《設備監理單位資格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完善常態化監管機制,採取隨機抽查、飛行檢查、專項稽查等方式,提高監管水平。監督檢查重點包括設備監理單位資格證書核發的受理、評審、核准等工作程式與要求落實情況,專家使用情況、經費情況、設備監理單位評審信息系統使用情況及資格證書的規範列印與管理情況,以及資格評審組織部門是否按要求制訂“設備監理單位資格評審程式”等。
(二)實施協同監管。各省級質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按照質檢總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加強重大設備監理工作的通知》(國質檢質聯〔2014〕60號)要求,主動加強與當地發改、工信、國資、建設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相關部門對設備監理工作的支持,聯合開展監督檢查和項目稽察等工作。要推進部門間設備監理監管和重大設備項目信息的互通共享,建立設備監理單位失信行為懲戒機制,加大失信懲戒力度,形成“守信者處處受益,失信者寸步難行”的良好秩序。
(三)推進行業自律。中國設備監理協會要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制定行業自律管理規範和設備監理行業服務標準,組織開展執業檢查。建立維護重大設備監理信息管理系統,開展行業統計分析,參與設備監理監督管理和重大設備質量事故調查。做好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登記服務工作,組織設備監理行業人員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採集和記錄信用信息、違法違規處理信息、違反行業自律管理規範行為的處理信息等,建立設備監理單位及人員誠信檔案,納入國家統一信用信息平台。要建立和維護設備監理單位資格評審系統及專家評審管理系統,組織評審專家培訓,為甲乙級設備監理單位資格評審提供技術支持。
(四)嚴格責任追究。要健全內部監督機制,建立申請人評議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要依法嚴肅處理增加行政許可條件和程式、延長審批時限、增加審批收費項目或金額等違規收費行為。將設備監理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納入績效考核,綜合運用監察、審計、行政複議等方式,加強對不作為、亂作為、以罰代管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督。質檢總局也將定期對以上重點事項開展督查,對違反法律法規、失職瀆職的人員,要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質檢總局將根據國務院進一步簡政放權和深化行政審批體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完善設備監理單位甲級資格證書核發工作下放後的事中事後監管制度,深化設備監理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創新。各省級質監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提升設備監理單位資格證書行政審批服務的能力和水平,收集整理工作中的問題建議並及時向質檢總局質量管理司報告,確保行政審批下放後更加貼近民眾、更好服務民生,提高民眾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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