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家電下鄉”相關工作的建議

關於做好“家電下鄉”相關工作的建議

《關於做好“家電下鄉”相關工作的建議》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商丘市委員會於2009年2月1日實施的一則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家電下鄉
據調查,自2009年2月1日起,“家電下鄉”在全國推廣,實施時間暫定4年。對農民購買彩電冰櫃(冰櫃)、手機洗衣機4類產品,按產品銷售價格的13%給予財政補貼,預計可實現家電下鄉4.8億台,可拉動消費9200億元。但對農民能否順利地用上下鄉家電,從中享受家電的便利還需要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關於做好“家電下鄉”相關工作的建議
一是農村電力應該跟上。長期以來,我市農村供電電壓不穩定是一個老大難問題,而要改變農村用電的問題,需要對農村電網進行一定的的投入與改造。
二是農村電價應該下調。農村電價高於城市現象長期存在,農民要求用電城鄉同價的呼聲很高,而農村電網管理上存在著先天不足,加上管理不善和不到位的弊病,導致了農村電價居高不下,農民用電承受著非國民的待遇。“家電下鄉”後,農民用電量將大量增加,隨之而來的是電費的提高,農民為了減少電費支出,就會減少家電的使用時間,國家財政補貼的下鄉家電很容易成為農民家中新增添的“擺設”,買得起家電、用不起電的狀況將會出現。
三是售後服務應該保證。由於受到文化知識缺乏和家電使用知識普及不夠的限制,加上農村電壓不穩等主客觀因素,農民用戶使用家電的損壞率肯定高於城市,而農村家電維修網路的缺乏、維修技術人員的缺少和維修技術水平參差不齊,下鄉家電一旦損壞,儘管國家對家電維修實行“三包”,但農民將付出比城裡人更高的維修成本。當維修成本過高讓農民無力承受時,農民用戶就會放棄維修,將家電束之高閣。
由此可見,家電下鄉,惠及農民,不單單是進行財政補貼那么簡單,需要從供電、電價、售後服務等多方面提供保障、提供服務、提供指導,這項惠及農民、農村的好政策才能讓農民真正從中受益,也才能讓更多農民分享到改革開放的成果和黨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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