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0日,澳門與內地《關於修訂〈CEPA服務貿易協定〉的協定》在澳門簽署。修訂協定將進一步深化內地與澳門服務貿易自由化,加強雙方經貿交流與合作,支持及鼓勵澳門各界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根據修訂協定,內地對澳門完全實現國民待遇的服務部門由62個增加至69個,包括會計、建築及設計、工程、設備維修和保養、批發銷售、運輸等。澳門服務提供者可通過商業存在的形式進入內地市場,與內地投資者享有同樣的市場準入條件。
此外,為推動澳門與粵港澳大灣區在服務領域的深度融合,修訂協定提出多項在粵港澳大灣區率先實施的服務開放措施,包括推動金融、法律、稅收、教育、建築工程及旅遊等服務領域擴大開放的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內率先實施,有利促進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實現服務貿易全面自由化。
根據修訂協定,文化及電信領域多項措施將以更開放更透明的負面清單模式管理。採用負面清單後,除了限制性措施,內地對符合條件的文化及電信領域的澳門服務提供者再無特殊限制。修訂協定進一步制定了多項銀行及保險業方面的對外開放措施,放寬市場準入、業務範圍、運營要求以及監管程式,提升金融業對外開放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