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決定

《關於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決定》是證監會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8年06月0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決定 
  • 發文字號:證監會令〔第141號〕
  • 成文日期:2018年06月06日
  • 發布單位:證監會
檔案全文
證監會令〔第141號〕
《關於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18年1月15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18年第1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6月6日起施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
2018年6月6日
修訂
2022年4月8日,《關於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22年3月24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2年第2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次《首發辦法》修改後總體架構不變,仍分為總則、發行條件、發行程式、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附則6章,共59條,2修改內容為:第九條第一款修改為:“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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