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信貸支持縣城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的通知》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08月1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信貸支持縣城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的通知
- 發文字號:發改規劃〔2020〕1278號
- 成文日期:2020年08月14日
-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開發銀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 中國光大銀行
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各分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型城鎮化建設特別是縣城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關於加強新型城鎮化等“兩新一重”建設的部署,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快開展縣城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現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以適應農民日益增加的到縣城就業安家需求為目標,以縣城大中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為標的,按市場化原則建立健全政銀企對接長效機制,發揮開發性政策性金融“當先導”功能和逆周期調節作用,調動商業性金融和工商資本積極性,下沉大銀行服務重心,以融資促進投資、以投資提振消費,大力提升縣城公共設施和服務能力,為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和新型城鎮化戰略提供支撐。
二、支持領域
聚焦縣城及縣級市城區,特別是120個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示範地區,兼顧鎮區常住人口10萬以上的非縣級政府駐地特大鎮、2015年以來“縣改區”“市改區”形成的地級及以上城市市轄區,重點對以下領域建設項目提供信貸支持。
(一)縣城產業平台公共配套設施。支持區位布局合理、要素集聚度高的產業平台(主要是中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內的產業園區、各省份特色小鎮創建名單內的特色小鎮)公共配套設施建設項目,包括但不限於建設智慧型標準生產設施、技術研發轉化設施、檢驗檢測認證設施、職業技能培訓設施、倉儲集散回收設施和文化旅遊體育設施等。支持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內重點園區、縣城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項目。
(二)縣城新型基礎設施。支持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包括建設5G網路、物聯網、車聯網和骨幹網擴容等。支持市政公用設施數位化改造項目,包括改造交通、公安和水電氣熱等領域終端系統等。支持大數據設施建設項目,包括建設集約化數據中心、供應鏈數位化平台和產業數位化平台等。支持網路安全防護體系建設項目。
(三)縣城其他基礎設施。支持環境衛生設施建設項目,包括建設垃圾無害化資源化處理設施和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等。支持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包括改造建設公共停車場和公路客運站等交通設施、水氣熱等管網設施以及改造老舊小區。支持商貿流通設施建設項目,包括改造建設配送投遞設施、冷鏈物流設施和農貿市場等。支持商業步行街和特色街區等消費集聚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項目,以及遊客集散中心、體育公園等。
三、信貸條件
(四)建設項目條件。項目符合縣城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的政策導向,依規履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用地、環評等前期工作。項目具有穩定的經營性現金流或其他可靠的償債資金來源,未來經營收入或借款人其他收入可覆蓋貸款本息。項目資本金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比例標準,資本金來源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同比例或先於貸款到位。項目符合所申請貸款銀行的其他貸款條件。
(五)借款人條件。借款人為經市場監管部門核准登記、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法人,經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公益二類或經營類事業法人,以及國家規定可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經濟組織。借款人具有承擔新型城鎮化建設項目投資運營的相關資質和能力,具備財務可持續能力,具有良好信用狀況。借款人符合所申請貸款銀行的其他準入條件。
四、配套政策
(六)安排專項信貸額度。六家銀行總行每年分別安排一定規模的信貸額度,專項用於支持縣城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項目。制定專項信貸支持細則,細化提出目標任務、信貸條件、信貸政策和組織實施方式。適時研究最佳化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對支持縣城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項目較多的省級分行給予獎勵。
(七)實行優惠信貸政策。六家銀行參考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對縣城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項目貸款執行優惠利率。按照項目實際需要,給予原則上不超過20年的中長期貸款。綜合運用借款人不動產抵押、動產質押以及在建項目資產抵押、收費權質押等擔保方式。開闢綠色辦貸通道,優先開展盡職調查、優先進行審查審批、優先安排貸款投放。對借款人綜合實力較強、貸款需求較大、投資回報周期較長的項目,發揮六家銀行業務互促、優勢互補的效用,通過銀團貸款方式予以協同支持。
(八)加強財政性資金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可通過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優先安排財政性資金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以促進項目的經營性現金流與貸款條件相匹配。各地區通過提高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作為項目資本金比例等方式,加強與六家銀行信貸投放的配套銜接。有條件市縣可成立政策性風險補償基金或擔保公司,為借款人融資提供增信服務。
五、組織實施
(九)加強協同協作。國家發展改革委與六家銀行總行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協調解決信貸支持縣城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的重大問題。省級發展改革委組織各市縣報送有貸款需求的項目,梳理形成初步項目清單並推介至六家銀行省級分行,由其開展盡職調查並反饋符合基本辦貸條件項目清單後,每季度末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協調分送六家銀行總行,由其按審批許可權自行或推動省級分行進行審查審批並發放貸款。建立定期調度機制,六家銀行總行每季度末將信貸支持情況及項目清單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十)推進落實落地。省級發展改革委要嚴把政策關,優選項目、精準投資,加強對項目實施的跟蹤督促。六家銀行省級分行要強化項目盡職調查、信貸投放等關鍵環節管理,嚴禁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監督項目貸款使用情況,確保貸款專款專用。各市縣要加強項目謀劃設計,科學論證項目可行性,推廣公益性與有經濟效益的建設內容合理搭配實現資金平衡的運作模式;加強項目儲備,加快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用地、環評、選址、施工許可、征地拆遷等前期工作,成熟一批、實施一批;嚴把項目標準,規範開工建設、不留後遺症。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開發銀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
中國光大銀行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