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促進海南文體會展活動恢復振興的若干措施

《關於促進海南文體會展活動恢復振興的若干措施》是2023年海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措施,以10條具體措施拉動海南經濟快速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促進海南文體會展活動恢復振興的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3年
  • 發布單位:海南省政府辦公廳 
發布信息,措施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3年3月1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海南文體會展活動恢復振興的若干措施》。

措施全文

關於促進海南文體會展活動恢復振興的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促進海南文化展演、體育賽事和會展活動快速復甦,加快推進國際旅遊消費中心建設,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措施。
一、重啟六大品牌體育賽事活動
繼續支持舉辦環海南島國際公路腳踏車賽、環海南島國際大帆船賽、海南高爾夫球公開賽、海南國際馬拉松、國際旅遊島帆板大獎賽、海南省全民健身運動會,進一步提升品牌賽事影響力。(責任單位: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財政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海南海事局,各市縣政府)
二、增加文化展演、體育賽事和會展活動產品供給
繼續開展海南親水運動季、沙灘嘉年華、越山向海人車接力巔峰賽等“體育+旅遊”“旅遊+”的精品賽事以及大型音樂會、演唱會等“文藝演出助游瓊”活動。進一步打造好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中國(海南)國際熱帶農產品冬季交易會、世界新能源汽車大會、海南體育用品和裝備進口博覽會、中國種子大會暨南繁矽谷論壇等會展活動品牌。全年舉辦各類會議和展覽不低於600場。辦好海南省全民健身系列賽事活動、青少年錦標賽和U系列賽事、競技職業賽事、萬寧衝浪系列賽事、文體研學等體育賽事活動。全年舉辦各項體育賽事活動不低於500項。鼓勵各項文化展演、體育賽事活動落地海南舉辦。(責任單位: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教育廳,各市縣政府)
三、豐富文體會展消費市場新業態
鼓勵市縣發放文體消費券刺激市場消費,出台促進文體消費政策措施。支持各市縣充分利用各類場館發展體育商貿、會展、文化演藝等多元業態,進一步發揮文體會展活動帶動離島免稅、餐飲消費的積極作用,加快文體會展與旅遊消費的深度融合。鼓勵市場主體利用資源打造山地、水上、沙灘、低空空域等體育消費新業態、新場景項目,發展戶外休閒運動和體育旅遊。(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商務廳、省水務廳、省林業局、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四、設立體育賽事文藝展演專項支持資金
設立文體專項獎補資金,總規模1.1億元。其中對傳統品牌賽事予以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支持。6000萬元用於支持市縣政府、企業和社會力量舉辦文化展演和體育賽事活動。體育賽事活動根據層級、規模、影響力等因素給予實際支出最多不超過30%的事後獎補,國際級體育賽事活動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全國級體育賽事活動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省級體育賽事活動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重大影響力體育賽事通過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文藝展演獎補根據觀演人數對企業進行補貼,觀眾人數達3萬人(含)以上補貼150萬元;觀眾人數達3萬人至2萬人(含)補貼100萬元,觀眾人數達2萬人至1萬人(含)補貼50萬。已獲得市縣支持資金的,省級按照實際支持資金一定比例予以補貼,其中海口市、三亞市、儋州市按20%補貼,其他市縣按30%補貼。鼓勵市縣參照本措施設立專項獎補資金,刺激社會力量投資辦展辦賽。(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各市縣政府)
五、充分發揮會展激勵政策作用
利用海南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資金支持各類大型會展項目來瓊舉辦,對納入省政府重點培育的現有品牌專業展覽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獎勵;對引進在我省舉辦列全國同行業內規模排名前三名的專業展覽和引進在我省舉辦的高端國際專業會議給予最高不超過700萬元的獎勵。具體支持方式與標準、申報和資金審核撥付程式等按《海南省支持會展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瓊財旅規〔2020〕11號)規定執行。鼓勵各市縣根據實際,圍繞參會人數、酒店間夜數、展位數量等制定會展激勵政策。(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各有關省級產業主管部門,各市縣政府)
六、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
除個別重大文化展演和體育賽事活動、專業展覽或會議外,逐步將原由政府舉辦和承辦的文化展演、體育賽事活動、專業展覽或會議通過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形式進行市場化運營。(責任單位: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各有關省級產業主管部門,各市縣政府)
七、加大金融信貸、場地和稅費支持
支持市縣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將社會力量投資運營的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免費或低收費開放。租用政府、國有企事業場地辦展辦賽的應予以折扣優惠。進一步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社會團體組織落實免稅政策。鼓勵金融機構推出針對金融服務文化展演企業、體育企業、體育組織的方案,設立信貸服務快速通道,拓寬融資渠道,有效保障中小微文化體育企業、組織的融資需求。鼓勵社會資本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投資基金框架下設立文體產業子基金。(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銀保監會海南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省財金集團有限公司、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各市縣政府)
八、簡化辦會辦展辦賽申辦流程
在海南政務服務網及重點城市分別設立“辦會辦展辦賽統一服務視窗”,最佳化舉辦文化展演、體育賽事、會展活動辦事指南及流程並向社會公布,舉辦單位可線上進行申辦。簡化辦會辦展辦賽手續,縮短審批時限。舉辦海南文化展演賽事推介會,發布年度文化展演體育賽事計畫,吸引民眾和遊客廣泛參與。研發上市以宣傳品牌體育賽事為主題的即開型體育彩票,提升賽事品牌知名度。(責任單位: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商務廳、省營商環境建設廳、省委宣傳部、省公安廳、省消防救援總隊、省衛生健康委、海南廣播電視總台、海南日報社、海南國際傳播中心,各市縣政府)
九、用好辦展辦賽資源
引導企業、協會、運動俱樂部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吸引國內外展覽主承辦機構在我省舉辦定期定址的專業展覽。吸引、扶持優質文化展演企業、體育企業或組織承辦海南文化展演、體育賽事活動,釋放體育消費潛能,增加體育文化展演消費。充分用好我省江河湖海、沙灘、空域等場地資源,降低辦展辦賽使用門檻,鼓勵在符合生態環保、海域、空域、熱帶雨林使用等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支持水上、沙灘、低空飛行、熱帶雨林穿越等文體項目開發利用多元場地。(責任單位: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林業局、省生態環境廳、海南海事局、省商務廳,各市縣政府)
十、最佳化辦會辦展辦賽發展環境
鼓勵國際體育組織、總部企業、文體會展人才落戶海南,加大人才引進力度。鼓勵市場主體引進和投資文化展演及體育項目,建立多部門協同服務機制。通過援企穩崗、減免租金、降低融資成本、降低土地成本等多措並舉的政策,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提供安全保障支持措施,確保全全辦展辦賽。(責任單位:省營商環境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社廳、省委人才發展局、海南國際經濟發展局、省市場監管局、省衛生健康委、省國家安全廳、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外辦、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省醫保局、省稅務局、省國資委,各市縣政府)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內容解讀

《若干措施》的10條具體內容涉及較廣,涵蓋了財政、公安、市場監管、金融、生態、農業、林業、海事等方面。在徵求意見階段,得到了相關廳局、市縣政府的鼎力回響,為促進文體展市場恢復提供了保障,降低了辦展辦賽的門檻。在《若干措施》公示期間,社會主體也高度關注,通過各渠道諮詢措施的具體實施細則。
《若干措施》明確,海南省將設立總規模1.1億元的體育賽事文藝展演專項支持資金,其中對傳統品牌賽事予以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支持,6000萬元用於支持市縣政府、企業和社會力量舉辦文化展演和體育賽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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