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促進手機軟體召車等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有序發展的通知

2014年7月17日從交通運輸部獲悉,交通運輸部已以辦公廳檔案形式,正式印發《關於促進手機軟體召車等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有序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其中提出8條指導性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促進手機軟體召車等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有序發展的通知
  • 發布機構:運輸司
  • 文  號:交辦運〔2014〕137號
  • 發文日期:2014年07月17日
  • 主題分類:運輸綜合管理
  • 索 引 號:2014-00455
  • 主 題 詞:手機軟體;召車;電召服務
將實現電召全程跟蹤記錄 召車信息只向空車推送
根據《通知》意見,各城市需加快推動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並與手機軟體召車服務系統實現信息共享和互聯互通,逐步實現對電召服務的完整記錄、及時跟蹤和全過程監管。
《通知》還要求,要逐步實現各類電召需求信息通過統一的城市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平台運轉、全過程記錄和播報。
乘客發出召車信息後,信息到達駕駛員手機終端之前,將先在平台上周轉處理。《通知》要求,召車信息今後只能向空車推送,不能影響到正常營運中的車輛。
保留服務商手機終端 不影響各軟體自主調度
針對社會上比較普遍的對電召服務平台“一刀切”、“招安”、阻止競爭等懷疑,交通運輸部運輸司副司長李志強解釋說,建設管理信息平台的用意只是保證電召服務信息的可追溯,服務過程的可監管,乘客權益的有效保障。
“這並不是要求所有的召車軟體統一合併到平台上調度運營,它不會影響各手機電召軟體的自主調度,不會影響服務商之間的良性競爭,也不會影響終端軟體的正常功能。”李志強表示,平台僅僅對乘客發出的召車信息進行中轉。
據李志強介紹,在《通知》正式出台之前,交通運輸部與各界人士和專家都進行了充分溝通,並認真聽取了軟體服務商的意見,調整了其中部分內容,比如允許服務商保留手機終端軟體,不再要求統一使用車載終端。對駕駛員終端軟體的發放使用也納入了管理,其目的是防止“黑車”利用召車軟體非法營運。
統一接入時間未定 不強制要求採用現有平台
《通知》要求,積極鼓勵支持人工電話召車、手機軟體召車、網路約車等各類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方式協調發展,保障人民民眾享有均等化出行服務。
但由於各城市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進度不一,召車軟體發展程度也不一樣,李志強表示,《通知》對統一接入的時間並無要求,建議各個城市根據自己的發展情況,在與軟體服務商合理協商的基礎上自行決定。基於同樣的理由,《通知》也未要求各城市必須採用現有的服務管理平台,但要求尚無平台的城市要儘快建設,已有平台但其功能達不到《通知》要求或與現行發展條件不適應的,要儘快升級改造。
李志強同時強調,由於上述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設是公眾服務,對服務商將不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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