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今冬明春全省植樹造林苗木補助資金的安排意見

《關於今冬明春全省植樹造林苗木補助資金的安排意見》是遼寧省人民政府2002年12月15日印發的意見。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植樹造林,綠化城鄉,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是經濟建設和社會公益事業的重要內容。黨的十六大把生態建設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明確提出要堅持保護環境和保護資源的基本國策,樹立全民環保意識,搞好生態保護和建設。2003年是全省大搞造林綠化、實施倍增計畫的第三年,也是完成“十五”計畫的關鍵一年。為了搞好今冬明春的造林綠化工作,促進我省生態環境改善和建設小康社會,省政府決定安排專項資金4000萬元,作為今冬明春全省植樹造林苗木補助資金。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主要造林任務及苗木補助資金安排。今冬明春全省計畫植樹4.2億株,造林綠化面積380萬畝。為了保證今冬明春各項造林任務的完成,植樹造林苗木補助資金,全省總體上實行省、市、縣三級按1∶2∶2配套,省投入苗木補助資金4000萬元,市級配套8000萬元,縣級配套8000萬元。對各地區縣級補助比例由財政廳會同林業廳據各地財力情況做出安排。苗木補助資金主要用於大樹栽植、荒山造林、重點高速公路兩翼綠化、容器育苗造林、引種育種及千畝苗圃建設的苗木費補助。
二、造林用苗全部實行市級政府採購,容器育苗杯實行省級採購。各市要確保造林綠化的速度和質量,優先選用優質、速生、抗逆性強的名特優新品種和鄉土樹種,提早做好造林用苗的準備和調配工作。造林種苗的良種使用率要達到80%以上。
三、各級政府要加強造林苗木補助資金管理。各級財政部門對造林苗木補助資金要實行專戶直撥、市級財政報帳制度。省級苗木補助資金將預留一部分,在植樹造林檢查驗收後,視各市縣造林質量再行撥付。各地要進一步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對建設項目實行全過程跟蹤檢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要強化審計監督,嚴格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切實解決管理混亂、擠占挪用和各種不合理使用資金的問題。苗木補助資金不得用於勞務投入或補助。
四、切實加強領導。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植樹造林工作,把完成好年度植樹造林任務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和民心工程來抓,擺上議事日程;要層層落實植樹造林責任,建立健全獎懲制度,把植樹造林工作的完成情況納入各級領導幹部任期目標責任制,加強監督和考核,嚴格兌現獎懲,為推動我省林業快速發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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