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國法院印發通知(法〔2015〕137號),發布《關於人民法院案件案號的若干規定》及《人民法院案件類型及其代字標準》、《各級法院代字表》等配套標準(簡稱《案號標準》)。
發布,施行,
發布
2015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國法院印發通知(法〔2015〕137號),發布《關於人民法院案件案號的若干規定》及《人民法院案件類型及其代字標準》、《各級法院代字表》等配套標準(簡稱《案號標準》)。
施行
標準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45次會議審議通過,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