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亞太地區殘疾人全面參與和平等的宣言
- 會議:聯合國亞太殘疾人十年大會
- 時間:1992年12月5日
1.我們,亞太經社會成員和準成員的政府領導人承認:
在這一地區,每一天都有人由於營養不良、疾病、公害、自然災害、交通工傷事故以及民事糾紛而致殘。
隨著兒童存活率的提高,倖存下來的殘疾兒童人數也在增加。
隨著人們壽命的延長,老年殘疾人人數也在增長。
大量殘疾人,尤其是農村殘疾人的生活條件亟需進一步改善。
2.我們注意到在亞太地區,傳統家庭和社區的殘疾人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最低限度的照顧和服務,但是,在這一地區迅速改變 的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必須做進一步努力使 他們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潛力,成為自己命運的主宰。
3.在這個地區,殘疾人充分平等參與的機會仍然遠遠不如他們非殘疾的夥伴,在康復、教育與就業方面尤其如此。這主要是因為社會所持消極態度,使 殘疾人未能平等享有公民應享的權利。這種態度也阻礙了殘疾人的接觸社會、建立親密人際關係的機會。這種常常附加給殘疾人的社會偏見必須予以根除。
4.亞太大部分地區現有環境在當初設計時未考慮到殘疾人的特殊需要。生理缺陷和社會障礙使殘疾居民無法參與社會和國家生活。各種阻礙充分平等參與的因素對於殘疾女性尤為嚴重。通過改變態度,增強意識,多加關心,我們能夠創造人人都 能參與的社會和物質環境,實現人人共享的社會,在這方面,我們主張自由交流信息。
5.亞太經濟成長居今日世界之首,我們引以自豪。我們也意識到本地區各國發展水平不同。我們決心讓經濟進步反映到我們為社會最脆弱的群體----殘疾人所做的努力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