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溫州市衛生局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通知

《關於《溫州市衛生局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通知》是一款發布於溫州市的方案,發布時間是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基本介紹

檔案內容,指導思想,範圍和要求,法定職責,基本要求和標準,(一)基本要求,(二)衛生行政執法的具體標準:,責任分解,(一)紀委、監察室(法制處),(二)疾控監督處,(三)醫政處,(四)中醫處,(五)應急辦,其他,保障措施,l、加強組織領導,2、抓好制度建設,3、強化檢查考核,附屬檔案,

檔案內容

局機關各處室: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衛生行政執法體制,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法[2004]10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實施和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05]117號)和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溫政辦[2006]18號)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依法行政為基本要求,加強執法隊伍的建設,以建設務實、高效、廉潔、透明的衛生執法機關為目標,認真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進一步明確衛生行政執法部門的執法許可權和職責,落實目標責任,強化監督機制,提高依法行政、為民執法的水平,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我市衛生事業健康協調發展。
通過建立並實施權責一致、目標明確、獎罰分明的衛生行政執法責任制,規範衛生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衛生行政執法程式,促進依法行政,保證各項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正確有效地實施,提高行政效率,切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範圍和要求

溫州市衛生局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範圍是局機關內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處室及執法執行機構,按照層級落實崗位執法責任。崗位工作人員對自己承擔的執法活動負責;處室領導對本處室執法活動負責;分管廳領導對分管處室的執法活動負責,局主要領導負責全局的執法工作。通過實施本方案在本局建立並實行權責一致、目標明確、行政規範、監督有力、獎懲分明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做到執法許可權依法確定、執法責任明確清晰、執法依據充分有效、執法程式公開公正,不斷提高執法人員政治業務素質和行政執法水平,保障局機關工作合法、有序、高效運行。

法定職責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溫州市衛生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溫政辦[2002]37號)的規定,溫州市衛生局的法定職能包括:
(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制訂有關規範性檔案;制訂技術規範和地方衛生標準,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衛生資源配置指導標準;審核並監督實施區域衛生規劃。
(二) 依法履行衛生全行業管理職能;負責管理和發布衛生信息。
(三) 依法行使衛生行政監督職能;組織實施面向社會的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公共場所、飲用水、化妝品、放射、學校衛生、獻血工作等綜合衛生監督執法。
(四) 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訂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則,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市的衛生技術力量,緊急處置全市重大災情疫情和突發事件。
(五) 依法管理全市中醫工作,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及中西醫結合工作,研究提出中醫藥現代化規劃並監督實施。
(六) 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社區衛生服務、農村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和婦幼保健工作;實施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配合計畫生育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共同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
(七) 制訂全市醫學科技和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大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的實施;組織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套用工作;組織全市繼續醫學教育、全科醫學教育和高等醫學職業教育工作。
(八) 研究指導醫療衛生機構改革;負責醫療機構的分類管理。
(九) 管理醫療機構內部的藥品和醫療器械,並接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依法監督;負責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醫療機構藥品招標採購工作。
(十) 制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組織實施衛生機構編制標準和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的有關規定。
(十一) 研究制訂我市衛生經濟發展戰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監管局直屬衛生服務機構的國家資產,協調衛生經濟發展。
(十二) 組織指導醫學衛生方面的政府與民間的多邊、雙邊合作交流和醫療衛生援外活動;管理並開展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在衛生領域的合作和交流工作。
(十三) 負責來溫的中央、省領導及重要外賓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並管理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
(十四) 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初級衛生保健委員會、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和市獻血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五) 參與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參與制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定點醫療服務及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參與制訂全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參與制訂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設施範圍、支付標準和項目收費標準。
(十六)負責管理市級衛生事業單位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要求和標準

(一)基本要求

l、合法行政。衛生行政執法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
2、合理行政。衛生行政執法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對不同區域、不同職業、不同所有制的當事人,應當平等對待,不得歧視;行使自由裁量權必須符合法律目的,體現公平、合理行政。
3、程式正當。嚴格遵循法定程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利害關係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
4、便民守信。積極履行法定職責,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遵守法定時限,公布的信息全面、準確、真實。

(二)衛生行政執法的具體標準:

1、主體法定,明確職能管轄和級別管轄許可權,案件的受理、立案、調查、處罰符合法定管轄和職權範圍;
2、所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技術規範、標準必須正確有效;
3、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4、在調查取證或執法檢查中符合法定程式;
5、準確行使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
6、規範使用和製作衛生行政執法文書。

責任分解

(一)紀委、監察室(法制處)

監督檢查市衛生局和所屬系統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和行政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等情況;根據市紀委、市監察局的部署,制訂年度工作計畫,完成市紀委、監察局委託、交辦的工作;查處市衛生局機關工作人員和市衛生局任命的事業單位領導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並按有關規定,對所檢查的案件提出處理意見;配合有關部門對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進行黨紀和政紀教育;接待和處理相關的信訪、舉報問題;指導市衛生系統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協助市衛生局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衛生系統行業不正之風;負責制訂衛生立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衛生行政複議和對衛生執法的監督;會同有關處室做好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

(二)疾控監督處

負責衛生監督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業務指導和巨觀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各類傳染病、非傳染病慢性病和職業病的防治工作;會同有關業務組織開展全市救災防病工作;負責制訂全市地方性疾病防治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市重大疫情、急性中毒突發事件的處理;做好地方性疾病防治科研的管理和有關專業防治機構的業務指導工作;監督、管理和檢查人用預防傳染病的菌苗、疫苗等生物製品的供應和使用;組織實施面向社會的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公共場所、飲用水、化妝品、放射、學校衛生等綜合衛生監督執法;負責各級婦幼衛生機構的業務指導和巨觀管理;做好婦女、兒童健康狀況和出生人口質量的調查研究;依法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制訂婚前醫學檢查、婦女保健和孕產婦保健的管理辦法和危害婦女健康主要疾病的防治規劃;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三)醫政處

負責全市各級醫療機構(包括社會醫療機構和個體醫療機構)的巨觀管理和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執業醫師和護士執業資格的監督管理;負責醫療救護及醫療隊(包括援助性醫療隊)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組織醫療事故鑑定工作;負責徵兵、招生等健康體檢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農村醫療衛生、初級衛生保健工作的具體實施和全市城鄉社區衛生服務工作;負責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質量的管理;制訂全市醫學教育、醫學科研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組織科研攻關和科技協作;負責重大科學成果的上報、推廣和套用及專科的申報;負責制訂在職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醫療機構內部藥品(醫療器械)的採購和保管、處方調配、臨床藥學、新藥研製開發、藥學人員教育、藥品(醫療器械)臨床套用的相關事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藥品招標採購工作。

(四)中醫處

編制全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負責全市中醫醫院、中西結合醫院和中醫藥研究機構的業務建設和巨觀管理;負責推行中醫機構執業登記和中醫藥人員執業資格制度;對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等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會同有關處室審核中醫機構的設定並上報;負責組織全市名老中醫學術經驗的繼承工作和中醫古典醫籍、文獻的整理和科學研究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中醫和中西醫結合科學研究工作。

(五)應急辦

依法組織協調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預警系統,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髮展進行預測、預報、預警。建立與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制度;組織對公共衛生和醫療救援人員進行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培訓;制定、修訂和補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預案演練,指導各地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應急救治專家庫;依法組織調度全省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施應急救治和預防控制,對不明原因的疾病、新發疾病進行調查處理。

其他

六、行政責任制評議的要求、程式依據《溫州市衛生局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評議)辦法》。
七、責任追究的內容、方式和程式依據《溫州市衛生局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

保障措施

l、加強組織領導

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在局黨組領導下進行,為保證工作的落實,建立市衛生局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朱錦平局長為組長,黨委副書記張建民、副局長鬍愛黨、程錦國、鮑小甌為副組長,張國嶺、胡方傑、吳尚斌、朱啟明、阮棉欽、鄭宇為成員;具體工作由局紀檢、監察處(法制處)負責實施。

2、抓好制度建設

制定《溫州市衛生局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評議)辦法》、《溫州市衛生局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完善《衛生許可審批程式》、《行政執法公開制度》。

3、強化檢查考核

按照執法責任制目標和考核內容,各處室根據執法職權分解要求,明確各崗位人員的執法目標,定期對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和行政執法情況進行自查,將落實執法責任制的情況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與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和處室內(個人)年終評優相結合。
在實施執法監督過程中,紀檢、監察、人事、法制等職能處室要互相協作,加強溝通,形成合力,確保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落實。

附屬檔案

附:1、溫州市衛生局衛生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評分表
2、溫州市衛生局行政執法責任考核(評議)辦法
3、溫州市衛生局行政執法權責分解情況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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