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林業局

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林業局是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林業局
  • 辦公地址:關嶺自治縣法治路
工作職責,現任領導,

工作職責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執行上級對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石漠化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石漠化調查,組織擬訂石漠化防治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監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查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申報世界自然遺產。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相關地方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各級資金以及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國家、省級、市級和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照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縣級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二)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三)結合職能職責,做好扶貧開發相關工作,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市林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責調整情況。
1.將縣農業局的草原監督管理職責,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管理職責,縣國土資源局的地質公園管理職責等劃入縣林業局。
2.將森林防火相關職責劃入縣應急管理局,將森林資源、濕地資源等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劃入縣自然資源局。

現任領導

局長:潘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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